本報訊(記者 鄭伊琛)4月3日,記者從西安市住建局獲悉,3房企均因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預售商品房,按照規定予以罰款。
據了解,3家房企處罰的具體情況為:西安銘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福公館項目被處罰11萬元,陜西美廬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美廬雅苑項目被處罰18萬元,西安中鐵聯盈置業有限公司中鐵新城項目被處罰149萬元。
西安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項目名單予以公示,旨在為進一步整頓、規范西安市房地產市場秩序,保護廣大市民合法權益。提醒廣大市民在購房前,務必要求開發商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查看并核實《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載明的售房單位、項目名稱、房屋坐落及樓幢號。切勿購買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