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4月8日召開的西安市非法報刊亭專項整治工作動員大會上了解到,目前西安市街頭331個報刊亭均沒有合法運營手續,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將在4月底前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街頭331個報刊亭
沒有許可手續
西安市將在4月底之前,在全市開展報刊亭專項整治,重點解決報刊亭未經占道許可審批、超范圍經營、亭身破舊、環境臟亂、出店亂擺設、亂貼掛、亂堆放等嚴重影響市容環境秩序的問題。通過專項整治,全面清理、取締違規占用城市道路設置的報刊亭。要依法依規,提高整治拆除工作的規范性。從實際情況來看,全市現有的331個報刊亭中,曾經辦理過占用城市道路許可手續的275個,但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占道許可時間均已過期。2018年以來,按照西安市政府2017年10月10日研究西安市城市報刊亭整治提升有關問題《會議紀要》(180)要求,全市所有報刊亭沒有再續辦占道許可證。從合法性角度講,可以說全都是非法經營。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同時公布了報刊亭整治五項標準:一是經營范圍,僅限于黨報、合法報刊售賣與旅游宣傳,堅決杜絕超范圍經營;一經發現超范圍經營,報刊亭立即取締。二是亭身更換。按照市規劃局《西安市報刊亭導則及設計方案》要求,對亭身進行整體提升更換,更換費用由設置單位承擔。三是布點原則。按照市規劃局方案,將報刊亭布置在小區、公共綠地、廣場等公共空間,設置于道路紅線以外;嚴禁在景觀大街、城市主干道設置;對不符合布點原則的進行調整,產生費用由設置單位承擔。四是數量原則。已審批報刊亭的總數量只減不增,審批占道費、經營時限按政府規定執行。五是報刊亭必須由產權單位經營并按相關規定負責日常管理,不得轉讓;不得利用報刊亭從事任何經營性商業廣告宣傳。
報刊亭從文化便民
演變為雜貨鋪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局長李平偉介紹說,當年設立報刊亭目的是為了方便市民群眾購買報紙、雜志,豐富文化生活。在當時互聯網還不發達、數字網絡媒體還未興起的年代,確實為廣大市民生活提供了很多便利。近幾年,隨著數字網絡媒體的高速發展,特別是電腦、智能手機的普及和4G網絡的全覆蓋,人們的閱讀習慣和信息獲取方式已經徹底改變,通過手機、電腦獲取信息已成為新的文化常態。生活中購買報紙雜志的人越來越少,報刊亭經營越來越難。為此,絕大部分報刊亭經營者為了盈利,擅自更改經營性質,報刊亭成了雜貨鋪、便利店、充電站、彩票店,甚至一些三無廣告經常出沒,功能定位已完全違背設置初衷。同時,出亭、占道經營成了常態,有的甚至將冰箱、冰柜、加熱電器、明火爐子等放置在亭體周圍,既存在安全隱患,又嚴重影響行人通行。近期,這樣的投訴和建議也越來越多。
同時,報刊亭的存在引發諸多市容環境問題,與城市建設發展要求不相適應。有的報刊亭未經許可擅自設立,有的未按規定放置,私自挪動,非法占壓人行道、盲道、綠地等城市公共空間。報刊亭周圍亂堆亂放、加裝違法廣告等問題嚴重破壞了周邊環境衛生。另外,從實際情況來看,很多報刊亭并不是運營單位在管理經營,而是經過層層轉包出租之后,由經營者任意超范圍經營,產權單位只收租金、不抓管理,可以說報刊亭是城市管理亂象最集中的地方。
本報記者 趙麗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