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22時30分,陜西長武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姜曹中隊在姜曹公安檢查站開展統一行動時,一輛微型轎車從遠處呼嘯而來,當民警要求駕該駛人出示行駛證、駕駛證時,該駕駛人說話吞吞吐吐,并伴隨著一股濃重的酒味,民警要求該駕駛員下車立即接受檢查,下車時走路搖搖晃晃,經過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43.4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將其帶回做進一步調查。

經調查,經信息平臺顯示,該駕駛人曹某持C1駕駛證,于8月12日因為飲酒后駕駛摩托車發生交通事故,被長武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中隊處理,此次已經是第二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長武縣公安局對曹某二次酒后駕車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拘留、罰款的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