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報記者 白圩瓏)昨日,西安市住建局發布通知,從12月1日起,在西安市住房限制購買區域范圍內,選擇貨幣補償的房屋被征收人可在二年內以居民家庭(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為單位,按照“征收一套購買一套”的原則,持已網簽備案的《西安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協議(貨幣補償)》,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房屋被征收人在商品住房意向登記平臺按剛需家庭類別進行實名意向登記。

  房屋被征收人在意向登記信息核驗時應提供以下資料:房屋被征收人的婚姻狀況及其購房意向登記時的家庭成員的身份、戶籍、婚姻狀況等證明材料;房屋被征收人本人滿足首付款條件的存款證明(因個人征信問題不能獲得貸款的,房屋被征收人自行承擔由此導致的不能貸款購房后果);存款證明不高于意向房源購房款的30%;已網簽備案的《西安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協議(貨幣補償)》;房屋被征收人委托他人提交相關核驗資料的,應核驗委托書、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證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