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三秦都市報
本報訊(記者 張晴悅)女子酒后耍酒瘋,竟動手打起了警察。近日,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檢察院對這名醉酒妨害公務女子,做出批準逮捕決定。
今年10月15日凌晨1時許,公安蓮湖分局青年路派出所警務站接到群眾報警稱:一名醉酒女子,躺在玉祥門外一個停車場旁邊的草坪上。
民警立即趕往現場進行處置。到達現場后,民警見到李某呈醉酒狀態,遂向其相對清醒的同行男子了解情況。這一過程中,李某卻對民警進行謾罵,接著又撲向民警用拳擊打民警面部,并搶奪民警所持警用手電。民警為防止意外,與輔警合力將李某控制。返回派出所途中,李某還繼續辱罵民警,并用頭部撞擊民警頭部,嚴重妨害民警執行公務。酒醒后,李某悔恨不已,自愿認罪。
檢察官提醒,生活中,酒后滋事案例時有發生,往往會造成惡劣后果,甚至觸犯刑法。我國《刑法》第十八條明確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此外,警察依法出警,是維護轄區穩定、保障群眾權益的公務行為,作為公民應積極配合,切不可因一時沖動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