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變化情況,陜西省近期調整了人員入境隔離措施,對境外來陜訪陜中國公民和外國公民無差別執行相應措施,維護包括中國公民在內的各國來陜人員的健康安全。主要內容如下:

  01、加強口岸衛生防疫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等法律法規,做好入境人員檢疫檢驗工作,嚴格執行入境健康申報制度,實施口岸體溫監測和醫學巡查。

  02、判定入境人員分類

  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口岸防控技術方案》相關標準,對入境人員進行判定分類:有新冠肺炎相關癥狀者、密切接觸者、一般接觸者,其他人員(分為14天內有疫情嚴重國家地區旅居史和無相關旅居史人員)。

  03、科學實施分類管控

  有新冠肺炎相關癥狀者,轉運至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隔離排查。密切接觸者,轉運至指定酒店,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一般接觸者:由目的地有關單位統一接回,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其他人員:14天內有疫情嚴重國家地區旅居史人員,如在陜西停留的由目的地有關單位統一接回,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經陜西中轉換乘其他交通工具人員,由西安咸陽機場幫助轉乘離省。14天內無疫情嚴重國家地區旅居史人員,如在陜西停留,由所在社區、入住酒店或者接待單位,督促其居家醫學觀察14天;經陜西中轉換乘其他交通工具人員,只需要做好入境健康信息登記。

  04、提前告知提示

  在到達西安的航班上發放《入境溫馨提示》,提前告知陜西相關措施要求。

  05、定點醫療救治

  西安交大一附院為省級外籍確診病例定點收治醫院。各市(區)均設有境外輸入病例定點收治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