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政府印發關于《西安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通知,旨在通過規范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規定》明確了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履行的職責,應當出庭應訴的案件類型和統計報告備案制度。《規定》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納入年度法治建設績效考核,把行政機關正職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作為重點考核內容,特別是明確規定行政機關負責人年度出庭率應為75%以上。

  西安市政府工作部門、區(縣)人民政府行政機關負責人年度出庭率低于60%,且年度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考核排名位于后三名的,由西安市司法局報請西安市政府對相關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并由相關行政機關向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