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正式公布

  長安區首批“地攤經濟”上線

  就在這20個地方!

  為了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促進市場消費,按照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為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助力復工復產復市,激發市場活力,提高百姓就業率,長安區結合實際,制定了疫情期間城市管理柔性執法促進消費的措施。

  允許臨街店鋪出店、占道經營 

  (一)以臨街各商鋪、門店門前臺階為界,允許在門店外全時段設置展架、擺放商品、促銷宣傳品等招攬顧客,但不得設置遮陽棚、搭建簡易房等固定設施,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宣傳等噪音擾民。

  (二)允許餐飲門店根據經營特點,選擇在早8:30前、中午12:00至14:00、晚18:00至22:00將桌椅擺放在店外供顧客就餐(一類大街北長安街、南長安街、西長安街餐飲門店允許晚18:00至22:00將桌椅擺放在店外供顧客就餐)。要求如下:

  1。餐飲經營者必須在每個餐桌下配備垃圾分類桶,對產生垃圾進行分類投放;

  2。在占用人行道上鋪設地墊,以免油污污染路面;

  3。具體擺放范圍以不占壓盲道,不影響行人通行為限,由轄區城管執法中隊根據實際情況劃定;

  4。餐飲經營者不得將爐灶、烤肉爐等擺放店外加工食材;不得將油煙未經凈化直接排出;

  5。經營者須時刻提醒顧客文明就餐,不得亂扔垃圾、大聲喧嘩,影響他人;

  6。經營結束后,經營者應保持路面干凈衛生;若有油污污染路面,應對路面進行沖洗清理。

  (三)經營蔬菜、水果門店可在出店經營的基礎上,在晚18:00至22:00將水果、蔬菜擺放在店外供顧客選購。要求如下:

  1。具體擺放范圍以不占壓盲道,不影響行人通行為限,由轄區城管執法中隊根據實際情況劃定;

  2。經營者必須在店外配備垃圾分類桶,引導顧客文明選購,不得將菜葉、果皮等垃圾在店外隨意堆放,不得大聲叫賣,影響他人;

  3。經營結束后,經營者應保持路面干凈衛生。

  允許大型商場適度占道促銷

  (一)允許大型商場在商場紅線范圍內開展占道促銷活動,但不得長期搭建固定式棚亭。

  (二)在街道、廣場、商業步行街等公共區域內開展占道促銷活動的,需經場地管理方同意后在活動前一個工作日向轄區城管執法中隊提出申請,并提供活動具體時間、范圍、設施布置及相關管理措施等書面證明。由轄區城管執法中隊實地勘驗報城管執法大隊備案后方可實施。

  (三)促銷活動現場必須設置垃圾分類桶,并安排專人保潔,嚴格控制設備音量,避免噪音擾民(特殊時段或中高考期間全天一律不得使用音響宣傳促銷)。

  允許在居民居住集中區開辟臨時攤點攤區

  在前期已設立的12個便民早晚市、食品攤販集中經營區的基礎上,適時設立時令瓜果直銷點。再根據市民實際需求,在條件允許的居民居住集中區域采取統一管理,高標準運營的模式,設置便民市場,引導商販規范經營,增加就業崗位,打造長安地攤經濟新亮點。

  允許流動商販在一定時間和區域占道經營 

  (一)根據目前城區流動商販的分布特點,對流動商販占道經營實行“一街一策、一點一策”,明確可以從事占道經營的路段、時段以及每條街道商販最大容量。

  (二)流動商販可向轄區城管執法中隊申請登記備案后,按照規定時間、區域經營(具體點位見第一張圖片)。針對具體情況適時調整或增設占道經營點位,滿足廣大市民需求。

  (三)從事飲食的攤販須自行配備垃圾分類桶,并在地面鋪設地墊,防止污染路面;不得將油煙未經凈化直接排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