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安康訊 (記者 毛明博)自2016年建成后至2019年12月國辦督察前,漢濱區瀛湖鎮橋興村部分水窖沒有配套的進出水管、閘閥,無法蓄水和輸水,沒有管護責任主體并一直閑置。對此,當地村民長期信訪舉報,直到2019年12月國辦督查發現后才整改。

  6月11日,安康市紀委監委將此案例和紫陽縣、漢陰縣共3起案件列為全市扶貧領域失職失責典型問題予以通報。

  通報顯示:按照有關規定和干部管理權限,安康市對此共問責7名干部。對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瀛湖生態旅游區管委會副主任唐明成(時任瀛湖鎮黨委書記)、鎮長李興春誡勉談話;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早陽鎮人大主席(時任瀛湖鎮黨委副書記)劉化波、瀛湖鎮副鎮長李群分別受到政務警告處分、黨內警告處分;負有直接責任的瀛湖鎮脫貧辦專職副主任鄧良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瀛湖鎮農綜站副站長王強受到政務記過處分,瀛湖鎮橋興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唐瑞邦(時任村文書,水窖承建人)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此外,對漢濱區委、區政府、區扶貧局5名有關負責同志批評教育或書面檢查、談話提醒,對瀛湖鎮黨委政府通報批評。

  另外兩起扶貧領域失職失責典型問題分別為: 

  1、紫陽縣脫貧辦干部黃原、紅椿鎮扶貧辦干部鄺瀟瀟不認真履職,形成貧困戶不能及時貸款問題。2019年12月,脫貧攻堅省際交叉考核反饋以上問題。經查,2018年8月,黃原在審核紅椿鎮紀家溝村一貧困戶貸款資料時,違規將其貸款額度由5萬元調至2萬元。該貧困戶遂放棄貸款,2019年3月又以新事由再次申請貸款。鄺瀟瀟將黃原貸款用途、額度不變即可使用以往《申請表》的錯誤答復轉達紀家溝村,且未審核紀家溝村二次上報的該貧困戶貸款資料就再行上報縣脫貧辦。2019年5月,該貧困戶才獲5萬元貸款。對此,黃原、鄺瀟瀟負有直接責任,2020年4月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漢陰縣雙河口鎮財政所原所長李洪濤不認真履職,導致超額撥付扶貧項目工程款問題。2010年3月至2015年3月,雙河口鎮財政所在撥付幸和村社區服務中心項目工程款時,多筆資金撥付審批程序不規范,部分借支資金未按要求報賬,導致鎮財政所超額撥付工程款3.8萬元。對此,時任所長李洪濤負有直接責任,2020年4月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安康市紀委監委稱,以上案例表明,個別黨員干部在扶貧工作中仍存在思想不正,作風不實,漠視群眾利益問題。他們受到查處,廣大黨員干部必須舉一反三,引以為鑒。當前,脫貧攻堅戰已進入決戰沖刺階段,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聚焦脫貧攻堅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強化監督,推動各方面反饋問題的集成整改、一體整改,真正把監督抓到底、抓到位,持續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確保脫貧工作務實、脫貧過程扎實、脫貧結果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