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張晴悅)9月10日記者獲悉,西安市未央區法院在審理一起戀愛期間財產贈與糾紛案件時,通過“微信+微庭審”的方式,讓分布在天南海北的當事人在網上相見。

  原告肖某是甘肅人,大學畢業后將戶口遷至西安市未央區,因工作原因常年在上海生活。2018年9月,其通過某相親平臺認識了同在上海工作的四川籍女生盧某,雙方確立戀愛關系并同居,后因日常生活矛盾分手。今年疫情期間,原告在老家時,無意中向父母說起在戀愛期間曾給過盧某6萬元,父母聽后非常生氣,要求被告退回。雙方協商未果之下,原告便以民間借貸糾紛為由,通過網上立案的方式訴至未央法院。被告盧某得知被起訴后,也委托了律所在河南但在上海執業的律師應訴。

  庭審中,原告僅有向被告轉賬的記錄,被告則辯稱該轉賬系雙方戀愛期間共同花費及原告表達愛意的支出,原告的訴請既無事實依據,亦不符合撤銷贈與的法定情形,請求駁回其訴訟請求。

  經溝通,法官發現雙方均有調解處理的意向,分別做工作,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被告盧某返還原告肖某1.8萬元,雙方在線上完成調解筆錄簽字及案件款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