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灞橋區啟動灣子村、方家村、棗園蘇村三村征收土地工作。并且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也已經公布!

  紅旗街道灣子村

  一、征收土地范圍、現狀及面積

  擬征收灞橋區紅旗街道灣子村土地,合計122.5087公頃。其中,農用地59.942公頃、建設用地61.4393公頃、未利用地1.1274公頃,土地權屬為灣子村集體所有。

  本次擬征收土地涉及農村村民住宅1056戶,總面積約43萬平方米;非宅總面積約7萬平方米;其它地上附著物涉及電力設施包括變壓器、地埋管線,道路設施包括路、渠、路燈等,經濟林木360畝、青苗425畝、井17口,涉及產權人915(戶)。

  二、征收土地補償標準和安置方式

  1、征地補償標準:

  此次征收灣子村所有土地的區片綜合地價為10.8329萬元/畝。

  2、農村村民住宅、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

  ⑴、本次擬征收的農村村民住宅、地上附著物委托有資質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參照評估結果進行補償;青苗按1.5萬元/畝進行補償。

  ⑵、征地補償費支付方式。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以轉賬方式支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分配;青苗及地上附著物等補償費用以轉賬等方式支付給所有權人。

  3、安置方式

  征收土地范圍內涉及灣子村全部村民住宅,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村民意愿,采取提供安置房(產權置換)和貨幣化安置兩種安置方式。安置地點將依據整體規劃,在征收范圍內就地安置。

  安置住房面積、過渡費及相關補償獎勵等,結合灞橋區經濟社會發展現狀依法制定實施。

  三、其他注意事項

  1、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認為《灞橋區紅旗街道灣子村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要求聽證的,可以書面形式向紅旗街道辦事處提出聽證申請。

  2、擬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及戶口薄、居民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到紅旗街道辦事處辦理征收補償登記。

  3、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示30日,期滿后將由紅旗街道辦事處組織有關部門,按照《灞橋區紅旗街道灣子村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及補償登記結果與擬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紡織城街道棗園蘇村

  一、征收土地范圍、現狀及面積

  本次擬征收灞橋區紡織城街道棗園蘇村土地,合計45.3475公頃。其中,農用地21.9996公頃,建設用地23.2380公頃,未利用地0.1099公頃,土地權屬為棗園蘇村集體所有。

  本次擬征收土地涉及農村村民住宅358戶,總面積約28萬平方米;非宅總面積約10萬平方米,涉及產權人17個(戶);其它地上附著物涉及電力設施包括變壓器、電桿、地埋管線,道路設施包括水泥路面、上下水管道、路燈等,果園230畝、青苗100畝、機井3口、蓄水池2個、公廁6座、垃圾轉運站1座。

  二、征收土地補償標準和安置方式

  1、征地補償標準

  此次征收參照《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省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及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陜政辦發〔2018〕60號)、《西安市灞橋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灞橋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灞政發〔2018〕40號)等文件標準執行。

  2、農村村民住宅、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

  ⑴、本次擬征收的農村村民住宅、地上附著物委托有資質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參照評估結果進行補償;青苗按1.5萬元/畝進行補償。

  ⑵、征地補償費支付方式。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以轉賬方式支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分配;青苗及地上附著物等補償費用以轉賬等方式支付給所有權人。

  3、安置方式

  征收土地范圍內涉及棗園蘇村全部村民住宅,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村民意愿,采取提供安置房(產權置換)和貨幣化安置兩種安置方式。安置地點將依據整體規劃,在征收范圍內就地安置。

  安置住房面積、過渡費及相關補償獎勵等,結合灞橋區經濟社會發展現狀依法制定實施。

  三、其他注意事項

  1、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認為《灞橋區紡織城街道棗園蘇村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要求聽證的,可以書面形式向紡織城街道辦事處提出聽證申請。

  2、擬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及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到紡織城街道辦事處辦理征收補償登記。

  3、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示30日,期滿后將由紡織城街道辦事處組織有關部門,按照《灞橋區紡織城街道棗園蘇村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及補償登記結果與擬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灞橋街道方家村

  一、征收土地范圍、現狀及面積

  本次擬征收灞橋區灞橋街道方家村土地,合計39.8550公頃。其中,農用地22.6919公頃、建設用地17.1631公頃,土地權屬為方家村村集體所有。

  本次擬征收土地涉及農村村民住宅434戶,總面積約226670平方米;非宅總面積約28000平方米,涉及產權人8個(戶);其它地上附著物涉及電力設施包括變壓器4臺、電桿120個、地埋管線500米,道路設施包括水泥路面106000平方米、上下水管道3000米、路燈110個等,果園220畝、井2口、青苗20畝。

  二、征收土地補償標準和安置方式

  1、征地補償標準

  此次征收參照《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省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及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陜政辦發〔2018〕60號)、《西安市灞橋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灞橋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灞政發〔2018〕40號)等文件標準執行。

  2、農村村民住宅、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

  此次征收參照《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省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及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陜政辦發〔2018〕60號)、《西安市灞橋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灞橋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灞政發〔2018〕40號)等文件標準執行。

  3、安置方式

  征收土地范圍內涉及方家村全部村民住宅,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村民意愿,采取提供安置房(產權置換)和貨幣化安置兩種安置方式。安置地點將依據整體規劃,在征收范圍內就地安置。

  安置住房面積、過渡費及相關補償獎勵等,結合灞橋區經濟社會發展現狀依法制定實施。

  三、其他重要事項

  1、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認為《灞橋區灞橋街道方家村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要求聽證的,可以書面形式向灞橋街道辦事處提出聽證申請。

  2、擬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及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到灞橋街道辦事處辦理征收補償登記。

  3、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示30日,期滿后將由灞橋街道辦事處組織有關部門,按照《灞橋區灞橋街道方家村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及補償登記結果與擬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