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文錦)為推動西安市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3月31日西安市住建局、發改委等部門共同發出通知,開始執行《西安市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工作方案》。
《方案》要求,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執行《綠色建筑評價標準》,2021年起,新建建筑按照綠色建筑基本級及以上等級進行設計、建設;采用全裝修且不低于5萬平方米的新建居住建筑,應達到一星級及以上等級;單體2萬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新建黨政機關辦公建筑,政府投資的學校、醫院、場館等新建公益性建筑至少達到一星級。其中,城六區、開發區內的項目至少達到二星級;鼓勵社會投資的其他項目按照綠色建筑星級標準設計、建設。
此外,加快綠色建筑由單體向區域化、規模化發展。高新區、經開區、曲江新區、浐灞生態區、航天基地、國際港務區列入西安市創建綠色生態居住小區試點,2021年-2022年上述每個開發區每年至少申報1個綠色生態居住小區項目,且單體建筑至少達到一星級;高新區、浐灞生態區列入西安市創建綠色生態城區試點,至“十四五”末,各創建1個綠色生態城區項目,且單體建筑至少達到一星級,鼓勵具備條件的項目達到二星或三星級;引導鼓勵農村自建住宅等新建建筑參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