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這位村民回憶,當時是早上的8點左右,他在地里干活,只看到在遠處的玉米地旁邊,兩個人在爭吵推搡。由于距離太遠,對方說話的內容和男子的特征,他聽不到也看不清楚具體長相。
殺人而不劫財,根據命案發生的一般規律,偵查員判斷,這起兇案的動機不外乎就是為情,或者是兇手和被害人之間有仇,再加上之前分析的應該是熟人作案。
被害者桂香周圍的人于是成了警方調查的重中之重。但是,偵查員在調查桂香平時的社會關系期間,又讓他們覺得有些蹊蹺。
在調查中,大部分村民都反映,被害人何桂香平時除了接送小孩上學之外,主要是在家料理家務,與外人的接觸也比較少,也沒有和誰產生過矛盾。
但在進一步的調查中,偵查員得知,被害人桂香的老公張某前段時間從外地打工的地方回來過一次,兩口子不知為了什么事情大打出手,一氣之下,張某又在案發的前幾天回去繼續打工。
這個情況立即引起了偵查員的注意,因為張某的體貌特征與當時鄰村目擊者所說的情況都比較相似。那么,死者丈夫張某會不會是因為夫妻矛盾,又悄悄回到紫陽,將妻子何桂香殺害了呢?
可是,分析之后,偵查員又覺得有些不可思議,究竟是什么仇恨,會讓一個男人在自己孩子的眼皮底下,將妻子殺害呢?被害人桂香的丈夫會是殺人兇手嗎?
后來,民警調查發現,案發當天受害人的丈夫確確實實在山東打工,被害者丈夫張某的嫌疑被排除了,此時偵查員在外圍的調查也沒有絲毫結果,被害者桂香的社會關系并沒有給案件的偵破帶來一些幫助。
就在偵查員繼續調查的時候,現場勘查的技術人員在距離事發地不遠處的一塊水田里,找到了一條可疑的鋼釬。隨后,技術人員也在這條鋼釬上找到了被害人桂香的血跡。
這也就是說,這條鋼釬就是兇手作案的兇器。可是讓偵查員遺憾的是,由于鋼釬表面比較粗糙,技術人員在鋼釬的表面上并沒有提取到嫌疑人的任何指紋痕跡。
案情分析會上,所有的線索不停的在偵查員的腦海中閃現,這些看似單一的碎片,怎樣才能聯系在一起呢?
目 前,偵查員只能大概推測出這樣一個案發過程:今年5月6號早上8點左右,一名男子手拿鋼釬,來到案發現場之后,遇見了受害人,兩人在交談了一陣之后,嫌疑 人舉起鋼釬,砸向了受害者的頭部。對案發過程的推測,尤其是嫌疑人攜帶的那根鋼釬,引起了刑警大隊偵查員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