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春節假期,是嫁女娶妻的良好時機,特別是在農村,人們稱之為“雙喜臨門”。按照當地的風俗,新郎迎娶新娘,一對新人拜天地入洞房,新郎家在門前搭彩棚、設音響、吃流水席,七碟八碗盛情招待賓朋,熱鬧非凡,但在這熱鬧的背后,對于近年來節節攀升居高不下的彩禮錢,人們多有詬病。
今年春節期間,記者調查發現如今結婚嫁女收彩禮和過去相比,已經漲了好幾倍,讓那些準新郎和親屬望而生畏,成了許多家庭的無法承擔之痛。
天價彩禮——老農感嘆“連命都搭上了”
“你給兒子娶妻為啥讓我娃出那么多錢?”今年大年初六,家住西安高陵城區的張女士應邀到西安灞橋狄寨原參加親家兒子的婚禮,在行禮時無意中發現,她兒子小博給他妻弟——也就是婚禮的主人田娃上了20000元的賀禮,開始她以為自己眼睛看花了,等仔細一看,沒錯,禮單上寫的就是自己兒子的大名,數字也沒錯,整整兩萬元。
張女士的兒子小博去年剛在狄寨原下的紡織城用15萬元首付按揭了一套兩居室的房子,她和丈夫把省吃儉用攢下的錢都給了兒子,就這如今還欠人四五萬元,沒想到兒子小博一下給他小舅子那么多錢。張女士吃完酒席回到家里,背著媳婦拷問兒子。面對媽媽的質問,兒子小博拉著臉皺著眉頭委屈地說,“我也不想出那么多錢,可是田娃結婚,女方家要6萬元彩禮,我岳父岳母拿不出這些錢就給我攤了2萬元,名義上說是借錢,可我知道這錢他不會還我,干脆送給他們落個人情。”
張女士實在咽不下這口氣,于是打電話找親家公“興師問罪”,結果她和親家公在電話中吵了起來,把張女士氣得一個年都沒過好,發誓“要和親家斷絕關系”。
無獨有偶,今年元旦,在西安一家傳媒公司工作的程子輝到陜北靖邊縣參加妻弟的婚禮,臨行前岳父也給他下了硬指標,必須帶上三萬元禮金,原來,未來的弟媳婦家開口要20萬元彩禮,后經雙方多次協商,最后確定為188800元。
“這哪是嫁女收彩禮,分明就是賣女兒嗎?”程子輝不想出這份冤枉錢,可媳婦小蔡告訴他,他的連襟、妻子的姐夫老劉是個包工頭,這次一下出了七萬元,剩余的錢大多是他岳父岳母借親戚朋友的,婚后將由他妻弟還。程子輝暗自慶幸妻子家中只有一個男娃,不然別說他岳父承擔不起,就是他這當女婿的,怕也難以承受。
嫁女收彩禮水漲船高,已經司空見慣。在西安工作的閆先生春節回老家隴縣參加堂弟的婚禮,在舉辦婚禮現場他看到叔父、嬸子笑逐顏開,滿臉歡喜,可等人走客散,他向叔父賀喜時,叔父卻向他大吐苦水,原來兒媳家張口就要了15.8萬元的彩禮錢,而且毫不退讓。叔父一家以種菜為生,二個兒子農忙時在家幫他種菜,農閑了到城里打工,這次他給大兒子結婚蓋新房、買家具、辦酒席,連彩禮一共花了近30萬元,“一下把我家里的老底都騰空了,再要給二兒子結婚,恐怕把我這條老命都要搭進去了。”
記者調查發現,如今鄉村娶妻嫁女收高價彩禮,確實成了一種新的陋習、一種無法忽視的不良社會現象,讓人難以承受。
高價彩禮——網友懇求民政部門出面干涉
據相關資料顯示,陜西農村上世紀80年代,彩禮一般在600元至800元之間;90年代漲到了3000元;2007年、2008年飆升到1萬至2萬元。現在已經漲到3萬至5萬元,條件好些的人家需要給到10萬之多。
近日,記者通過網上聊天、電話采訪、實地調查了解到陜西一些地方收彩禮的大致情況,以西安周邊為例:藍田、周至等地鄉下嫁閨女收取彩禮在2-3萬元之間,臨潼區、高陵區渭河以南地區收彩禮在3萬元以上,而渭南則是“前四中八后十二”即一般人家娶妻下聘禮4萬元起步,中等人家8元萬起步,富裕人家12萬元起步。今年春節記者到蒲城參加一場婚禮,女方家索要聘禮6萬元,經介紹人協商,最終以4.6萬元“成交”。
收取聘禮的“制高點”一個是陜北榆林,彩禮水漲船高,就連一般人家嫁女收彩禮都在10萬——20萬元之間:另一個就是西府寶雞隴縣一帶,據網友反映,此地一般人家嫁女開口要價10萬至20萬元,已成常態,甚至出現了準新郎發帖懇求當地民政部門出面限制“高價彩禮”的事例。
高價彩禮對于城市、農村一些富裕家庭,即便男方家庭并不贊同,但尚可接受,可對那些收入一般的人家,無疑是一個沉重的負擔。一般彩禮都是另外計算,并不包括給女方購買“三金”、購買家電和女方的陪嫁品,女方向男方家收受高價彩禮走兩個極端,一個是女方家屬于比較貧窮的家庭,想靠嫁女補貼家用,同時是對自己多年撫養女兒的一個回報;另一個是男方家庭富有,女方以抬高聘禮體現自己的身價,也為自己日后的小日子奠定基礎。
在一些偏遠山區和比較落后的地方,女兒出嫁收取高價彩禮,已經陷入惡性循環,就是妹妹姐姐收的彩禮,轉手就變成了哥哥弟弟娶妻下的聘禮,而且互相攀比,不甘人后。還有個別人抱著傳統觀念,把女人當作搖錢樹獲取意外之財,卻不知增加了結婚成本,給女兒日后生活背上了債務,增添了負擔。
嫁女彩禮——誰讓愛情變了味
對于娶妻嫁女下聘禮收彩禮是否妥當,記者對30名已婚的80后和未婚的90后進行隨機采訪,發現男方和其家庭對收彩禮大多持反對意見,而女方大多站在父母的角度,持贊同態度,認為父母辛辛苦苦養育自己,收的彩禮就當是給父母的回報;中立者則認為適當的收彩禮可以理解,但不顧男方家的經濟條件,獅子大張口,那就適得其反。
當然,也不是所有的家長都愿意收取彩禮,家住西安臨潼區城關鎮的老高,是一個包工頭,大閨女出嫁時,他只收了親家10001元,取意為“萬里挑一”,辦完婚禮,女兒回娘家時,他又把錢還給了女兒。由于家庭比較富裕,他給女兒陪嫁了一套房子和一輛價值12萬元的小轎車。老高說:“嫁閨女要彩禮我認為就是一個民間風俗,討個吉利,沒有必要漫天要價,只要娃們過得好,有出息,比啥都強。”
采訪時記者發現,無論在城里,還是在鄉下農村,女方家庭條件好的,男方家里只有一個男孩的,女方父母對于彩禮并不太看重,只是出于禮節和面子,適當的收取彩禮;而男方家男孩多的、比較貧困的家庭,女方家長擔心將來女兒嫁過去受苦,反而特別看重彩禮,盡量為女兒多要些彩禮,甚至不怕撕破臉面。
專家稱 愛情是婚姻的基礎遠遠大于錢財
“結婚收取彩禮的多少,并不能衡量感情的分量。”陜西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張燕說,“作為年輕人來說,婚戀觀應該以愛情為主,不要隨著社會風氣走,不看年齡,也不看有沒有愛情基礎,也不看婚后是不是能有幸福感,然后就嫁給他,我覺著就是一條:婚姻家庭應當以‘愛’為核心。”
西安心理學會會長尚華分析說,女方家要彩禮更多的是一種測試,來看看男孩子是不是真的愛我女兒,是不是有責任心,值得信賴,多數女方家長都是用這種方式來考驗、測試男方,并非一定是要多少錢。作為男方,不要一味地指責,而是應該換位思考,互相理解包容,而女方也不能獅子大張口,不能以給不起彩禮為理由就不讓孩子結婚。
陜西天時法律咨詢公司主任張衛曾經代理過多起婚姻訴訟案件,他認為婚姻建立在男女雙方愛情的基礎上遠遠大于錢財。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禁止借婚姻關系收受財物”。但現實中,借婚姻索取財物的現象仍然存在,特別是在一些貧困地區,因彩禮糾紛而鬧上法庭的情況屢見不鮮。他希望做家長的,在為兒女締結婚姻時,充分尊重兒女的意愿和公序良俗,切勿存在攀比心理,自覺抵制傳統陋習。本報記者楊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