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董渺)5月3日,記者從榆林市紀委獲悉,榆林日前通報了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分別是:
1。米脂縣農村數字化電影服務站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014年至2015年期間,電影服務站以鄉鎮基層放映員下載、報表和服務站工作人員下鄉為由,公款報支誤餐、用餐費23471元。米脂縣紀委給予電影服務站站長呂光宏黨內警告處分。
2。吳堡縣公安局正科級偵查員霍春武違規操辦婚宴問題。2016年3月19日和21日,霍春武分兩次為兒子舉辦婚宴24桌,且事后未按規定進行報告。吳堡縣紀委給予霍春武黨內警告處分。
3。靖邊縣林業老干所副所長賀加文等違規使用公車問題。2015年11月7日,副所長賀加文、劉燕、任圓駕乘公務車參加楊凌農高會后,繞道前往渭南韓城市景點觀光旅游。靖邊縣紀委分別給予賀加文、劉燕、任圓黨內警告處分。
4。府谷縣會計函授輔導站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3年至2014年,函授輔導站違規給單位干部職工發放津補貼171990元。府谷縣監察局給予函授輔導站站長王斌行政記大過處分,違紀資金全部收繳。
5。綏德縣四十里鋪鎮寨山村黨支部書記張福明等違規公款旅游問題。2014年5月31日,張福明與村會計張耀福以給村集體購買抽水設備為由去西安公款旅游,報銷費用1362元。綏德縣四十里鋪鎮紀委給予張福明、張耀福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