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寶雞訊(記者 魯鵬飛)近日,媒體報道寶雞市扶風縣林業局“副站長”李新奇在服刑期間,還領著單位工資,引起社會各界關注。記者5月11日從扶風縣委宣傳部了解到, 經查,李新奇1999年4月已被免去副站長職務,后又因非法經營罪,于2014年8月被楊凌法院以無業人員身份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由于李新奇本人隱瞞真實身份,司法機關未能告知縣林業站,使其服刑期間仍領取工資。

  扶風縣委宣傳部出具的情況說明稱,李新奇1989年7月任縣林業站副站長,1999年4月被免去副站長職務。2000年,因扶風縣級財政困難,該縣對部分事業單位經費進行調控,縣林業站時任領導班子研究讓李新奇分流創收,但因其經營不善,產生大量債務,隨后再次上班后,討債人時常與其在單位發生爭吵沖突,難以正常上班。

  2009年以來,扶風縣林業站三任領導分別和李新奇談話,要求按有關人事制度規定進行申報處理,但李新奇以單位讓他分流創收使其負債、家庭破裂為由,威脅單位領導,拒絕對他進行處理。時任領導因其家庭實際困難狀況,也為保證單位的正常工作秩序,沒有申報處理,2015年12月,縣林業站停發其工資至今。據統計,從2013年11月至2015年11月期間李新奇先后違規領取工資78826元。

  2016年4月,有群眾舉報李新奇已經服刑,縣林業局安排專人進行查證,經查李新奇因非法經營罪,于2013年11月被羈押,2014年8月被楊凌法院以無業人員身份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由于李新奇本人隱瞞真實身份,司法機關未能告知縣林業站,導致其服刑期間仍領取工資。

  針對反映的問題,2016年4月26日,扶風縣林業站召開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并上報縣林業局黨委開除李新奇黨籍,4月29日,縣林業局局務會研究開除李新奇公職。5月3日,縣紀委常委會研究同意開除李新奇黨籍。縣上責成縣紀委,監察局成立調查組對群眾舉報的李新奇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目前,縣上已責令縣林業站全額追回違規發放的工資,縣林業站黨支部書記、站長均已停職接受調查,將對有關涉事責任人按照黨政紀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