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宋超)11月5日—6日,市治污降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對部分企業及相關縣市區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和III級預警響應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發現延安大學咸陽醫院、中玻(陜西)新技術有限公司、咸陽化學工業有限公司和高新區部分施工現場落實情況均不到位,已責令盡快整改。

  延安大學咸陽醫院,該單位院內房屋拆除工程未采取相應防范措施,院內裸露渣石未進行覆蓋,造成揚塵污染。環保部門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擬對其違法行為處以5萬元行政處罰。

  中玻(陜西)新技術有限公司,企業1#生產線脫硫系統分液盤損壞,導致脫硫系統停運,1#生產線在線監測設備氧化鋯探頭老化,導致上傳數據失真,廠區道路積塵較多,白云石庫房密封措施不嚴。企業負責人說,已經聯系第三方運維公司進行更換,第三方運維公司已向轄區環保部門進行報告。督察組要求,盡快整改落實。

  咸陽化學工業有限公司,硫磺回收系統因E1901換熱氣泄露,導致硫磺回收系統停運,企業已向轄區環保部門報告,另外,出渣場地環境較差,3處出渣、暫存、裝車場所存在部分細渣外溢,廠區道路積灰較多。督察組要求立即整改。

  高新區轄區內大部分道路清掃保潔措施嚴重不到位,道路揚塵污染嚴重,路面積塵厚。其中高科一路、二路、三路市政道路工程及麗彩溪悅城三期項目等4個施工工地未停止土方開挖作業,施工區域未采取圍擋和灑水抑塵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