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記者 張澍田)今日,陜西省統計局公布了2016年度勞動工資統計年報主要數據。數據顯示:2016年陜西省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59637元;2016年全省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35676元。
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新變化

2016年陜西省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59637元,與2015年的54994元相比,增加了4643元,同比名義增長8.4%,增幅較上年回落0.4個百分點,其中,在崗職工(含勞務派遣)年平均工資61626元,同比名義增長8.3%,增幅回落0.9個百分點。扣除物價因素,2016年全省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實際增長7%。
分行業門類看,從業人員平均工資前三位的行業分別是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121311元,為全省平均水平的2.03倍;金融業82626元,為全省平均水平的1.39倍;采礦業73995元,為全省平均水平的1.24倍(2015年排名前三的行業的平均工資分別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91倍、1.40倍和1.24倍)。
從業人員平均工資后三位的行業是住宿和餐飲業34293元,為全省平均水平的57.5%;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38405元,為全省平均水平的64.4%;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41151元,為全省平均水平的69%。低收入行業的收入基本保持平穩(2015年排名后三位的行業的平均工資分別是全省平均水平的57%、67%、73%)。最高與最低行業平均工資之比是3.54:1,較2015年的3.33:1高低比有所擴大。
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新變化

2016年全省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35676元,與2015年的33220元相比,增加了2456元,同比名義增長7.4%,增幅較上年回落1.6個百分點。扣除物價因素,2016年全省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實際增長6%。
分行業門類看,年平均工資最高的三個行業分別是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45439元,為全省平均水平的1.27倍;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41934元,為全省平均水平的1.18倍;采礦業40376元,為全省平均水平的1.13倍。
年平均工資最低的三個行業分別是農、林、牧、漁業26255元,為全省平均水平的73.6%;住宿和餐飲業28393元,為全省平均水平的79.6%;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28799元,為全省平均水平的80.7%。
看完陜西平均工資數據,請先別著急吐槽“自己又拖了后腿”,來看看相關的指標解釋:
(1)單位就業人員:指在各類法人單位工作,并由單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員,包括在崗職工和其他就業人員。
在崗職工是指在本單位工作且與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由單位支付各項工資和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人員,以及上述人員中由于學習、病傷產假等原因暫未工作,仍由單位支付工資的人員。為準確反映行業用工情況,從2011年起,將在崗職工中的勞務派遣人員進行了單獨統計。
其他從業人員是指除在崗職工以外,實際參加本單位生產或工作并從本單位取得勞動報酬的人員。具體包括:非全日制人員、聘用的正式離退休人員、兼職人員和第二職業者,以及在本單位工作的外籍和港澳臺方人員。
(2)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是指期末最后一日24時在本單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資的所有人員數。該指標為時點指標,不包括最后一日當天及以前已經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人員。
(3)工資總額:根據《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工資總額是指本單位在報告期內(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給本單位人員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工資總額是稅前工資,包括單位從個人工資中直接為其代扣或代繳的房費、個人所得稅、水費、電費、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基金個人繳納部分等。
工資總額不論是計入成本的還是不計入成本的,不論是以貨幣形式支付的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的,均應列入工資總額的計算范圍。
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工資性津貼和補貼、其他工資四部分組成。工資總額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況的扣款。
基本工資也可稱為標準工資、合同工資、談判工資。指本單位在報告期內(季度或年度)支付給本單位就業人員的按照法定工作時間提供正常工作的勞動報酬。各單位給個人確定的底薪可作為基本工資。包括工齡工資(年功工資)。基本工資不含定時、定額發放的各種獎金、各種津貼和補貼、加班工資,也不包括補發的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基礎工資。
績效工資也可稱為效益工資、業績工資。指根據本單位利潤增長和工作業績定期支付給本單位就業人員的獎金;支付給本單位從業人員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具體包括:值加班工資、績效獎金(如年度、季度、月度等)、全勤獎、生產獎、節約獎、勞動競賽獎和其他名目的獎金;以及某工作事項完成后的提成工資、年底雙薪等。但不包括入股分紅、股權激勵兌現的錢和各種資本性收益。
工資性津貼和補貼指本單位制定的員工相關工資政策中,為補償本單位就業人員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貼,以及為保證其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而支付的物價補貼。具體包括:補償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及崗位性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地區津貼和其他津貼;如過節費、通訊補貼、交通補貼、不休假補貼、無食堂補貼、單位發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補貼以及上的各種商業性保險等。上述各種項目均包括貨幣性質的,也包括實物性質的和各種形式的充值卡、購物卡(券)等。
其他工資指上述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工資性津貼和補貼三類工資均不能包括的發給就業人員的工資,如補發上一年度的工資等。
(4)平均工資:是指在報告期內單位發放工資的人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