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陜西傳媒網

  陜西傳媒網訊(記者 馬磊)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公告,陜西米脂“4·27”故意殺人案兇手趙澤偉將于9月27日執行死刑。趙澤偉因工作、生活不順而心生怨恨,自認為系米脂縣第三中學就讀初中時受同學嘲笑致其心理受挫所致,遂對初中同學產生報復泄憤惡念。

  該案致9名學生死亡。此前,陜西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刑事判決,以被告人趙澤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