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讀者日前向本報反映,榆林市“狀元府”“景辰公寓”等房產開發項目違規售房無人管,嚴重影響了當地的行業市場秩序。

  沒有預售證已售199套房

  記者9月18日來到榆林市,以購房者的身份走訪了2家樓盤,發現均存在違規行為。

  位于榆林市康安路與文化路交匯處的景辰公寓項目置業顧問告訴記者:該項目均是66平方米以下的小戶型共有166套房,“買一層送一層,不能按揭,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

  位于榆陽區環城北路與駝峰二路交叉處的狀元府項目的置業顧問告訴記者:該項目占地91畝共16棟樓。目前,一期的200套房賣的只剩了一套,年底可拿到預售證。

  記者采訪住建局被婉拒

  我國《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應當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并向預購人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住建部出臺的《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規定,開發企業在售房時須公示“五證”。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不得對外認購、預定、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銷售,不得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性質的費用。

  記者來到榆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秘科,一名楊姓負責人回復記者:采訪除持有記者證外,還須有單位介紹信,列出采訪提綱方接受采訪。

  違售行為沒有得到糾正

  10月17日,一讀者向本報反映“違售行為仍沒有得到糾正”。記者隨后撥通了位于榆林市榆陽區的春風棠樾 房產開發項目的銷售電話,得到回復:該項目占地26畝,今年11月份可拿到預售證,現在做登記,月底開始收10萬元到20萬元的認購金。記者又致電景辰公寓、狀元府銷售電話了解到,這兩家房企仍在進行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