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4日晚上(農歷除夕夜),咸陽興平市一家金店被盜,價值373萬余元的黃金首飾不翼而飛。這起“黃金大劫案”轟動一時。

  日前記者查閱裁判文書網看到,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公開審理此案,被告人趙某友犯盜竊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該盜竊犯在此案之前

  就有犯罪前科

  案卷顯示,36歲的被告人趙某友家住安徽省宣城市郎溪縣,此前因盜竊罪曾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2015年6月11日釋放。

  2019年11月份,被告人趙某友來到咸陽,在一小區內盜竊一輛摩托車,騎車在周邊尋找作案目標。

  作案過程不在同一天將盜竊黃金埋在綠化帶高壓鐵塔下

  2020年1月20日,被告人趙某友騎車來到興平市,凌晨攜帶作案工具從興平市老鳳祥銀樓后面的鐵門處翻入,用液壓剪和斷線鉗將后窗鋼筋剪斷。1月22日,被告人趙某友將老鳳祥銀樓所有鋼筋剪斷。1月24日晚,趙某友攜帶作案工具破開老鳳祥后窗翻入店內,撬開柜臺,將柜臺里黃金首飾裝入隨身攜帶的白色蛇皮袋內,騎摩托車沿興平渭河河堤路逃跑。到連霍高速橋底下(段家村段)時將車子和作案工具拋入渭河,燒毀作案時所穿的衣服,沿高速公路逃至西安市灞橋區一爛尾樓內。幾天后,趙某友將盜竊的黃金埋在一處綠化帶高壓鐵塔下,直到2月17日騎車離開陜西,從河南省三門峽市坐火車回到安徽家中。

  千余件黃金飾品重量超10公斤

  價值超373萬元

  案發后,興平市公安局克服疫情影響等各種不利條件,于2月23日在安徽省郎溪縣趙某友家中將其抓獲。據了解,趙某友盜竊的各類黃金、18K金飾品共計1312件,重量10.434公斤,總價值人民幣373.4382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某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陜西省興平市南十字老鳳祥銀樓黃金首飾價值3734382元,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定,構成盜竊罪。依法判處被告人趙某友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