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米脂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張云澤涉嫌犯受賄罪、徇私枉法罪、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告人楊小明涉嫌犯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6年9月至2019年8月,被告人張云澤(時任神木公安局副局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先后三次收受他人車輛、現金等,共計95.76萬元

  2011年,被告人張云澤(時任神木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受人情干擾,對聚眾斗毆、故意傷害案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再未安排人員對該案進行實質性偵查,最終撤銷案件

  2015年,被告人張云澤(時任神木公安局副局長)接受請托,給辦案民警“打招呼”影響辦案民警依法履行查處職責,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逃避法律追究;被告人楊小明(時任神木公安局大柳塔分局民警)聽從張云澤授意,收受他人財物,不依法履行職責,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行為。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張云澤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徇私枉法罪、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告人楊小明的行為已構成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均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法庭針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二被告人作了最后陳述。庭審結束后,合議庭將對案件進行評議,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