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陜視記者從西安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就業困難人員及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工作的通知》(市人社發﹝2020﹞38號)文件精神,西安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正在進行第二批1260名符合社保補貼發放條件的人員名單公示。

此前,西安市第一批次符合社保補貼發放條件的人員名單已公示,其中明確了補貼對象、補貼標準及期限。
補貼對象
(一)西安市戶籍的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的,在公共檔案托管機構繳納社會保險后,可申請社保補貼。(就業困難人員是指申請補貼之前在我市進行過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的人員)
(二)西安市戶籍高校畢業生離校2年內實現靈活就業或畢業年度自主創業的,在公共檔案托管機構繳納社會保險后,可申請社保補貼。(高校畢業生含統招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
補貼標準
(一)就業困難人員補貼標準:
養老保險300元/月,醫療保險200元/月
(二)高校畢業生補貼標準:
養老保險400元/月,醫療保險200元/月
補貼期限
(一)就業困難人員補貼期限:首次申請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以延長至退休,其他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對2019年享受補貼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人員,可在2020年申請補貼延期一年。
(二)高校畢業生補貼期限:符合條件的可給予不超過2年的社保補貼。
(三)創業失敗人員補貼期限:就業困難人員或高校畢業生在享受補貼時或補貼期滿后自主創業的,如創業失敗可再給予不超過1年的社保補貼。(創業失敗人員是指取得工商營業執照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在注銷工商登記后,方可申請補貼;對于享受補貼期滿人員,在期滿后一年內創業失敗的,方可申請)

此外,根據西安市人社局、西安市財政局《關于落實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和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政策的通知》和相關文件精神,2月18日,西安市人社局就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期間的社保補貼有關事項進行公告。
劃型為大型企業和單位的,補貼期限從2020年7月(含)起,按照招用符合條件人員實際繳費情況給予補貼,可在2021年1-6月進行網上申報和審核。劃型為中小微企業的,2020年度招用的符合條件人員,補貼時段順延至2021年度進行補貼,統一于2022年1-6月進行申報。已申請2020年度補貼的中小微企業,由審核部門予以退回。
申請補貼時,人員已停繳社保的,按照實際繳費月數計算;社保關系已轉出該單位或企業的,由申請單位或企業線下提供個人資料及該時段個人參保資料,向企業或單位注冊所在地區縣、開發區人社部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