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首席記者趙麗莉實習生王未)“電子城電子廣場被一公司改造成停車場,周圍住戶活動空間縮小了,平時休閑怎么辦?他們有沒有合法手續?”8月21日,針對市民張先生反映的情況,記者從西安高新開發區相關部門了解到,電子廣場北廣場確實要修建120個地上停車位,已經獲得相關部門審批,市民雖然反映的情況屬實,但建設方是通過拍賣獲得土地使用權的。
昨天上午,記者來到西安市太白路與電子一路東南角電子廣場上看到,整個廣場被用隔離樁彩鋼板分隔成了三大塊,其中東南角某大型超市門前是一個大型停車場,西側落地式花壇廣場南側和東側劃有停車位,該廣場東邊由南向北豎著一排彩鋼板,北段接近電子一路的廣場上新修一個停車場收費亭,亭子周圍固定有地樁。一名胸前戴著某電子商場工作牌的男子說,收費亭是最近才建的,至于建設單位是誰?他還不清楚,他只負責商場里面。
廣場上一位50多歲的阿姨指著收費亭說,廣場馬上又要變成停車場了,大家以后的休閑、運動空間又縮小了。她就住在附近一小區,天天來這里跳舞、打羽毛球、散步。一位姓張的男子說,電子廣場周邊居民小區和高校、科研院所較多,涉及的人口達四五十萬人,由于附近只有這么一個休閑廣場,大家平時都在這里活動。南邊已經建了兩個停車場,現在又在北邊修建,居民休閑娛樂怎么辦?停車場是哪個單位建的?有沒有合法手續?
西安高新開發區管委會軍民融合產業園管理辦公室一位負責人說,西安栗園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于幾年前拍得了電子廣場的土地所有權,用途為修建地上、地下停車場,相關部門去年對此進行了公示。廣場上的布局究竟怎么設置?如何避免與居民休閑娛樂“打架”,需要問高新開發區規劃建設局。而該局一位工作人員說,停車場的建設管理權限歸城管執法部門,他們管不上。
西安市城市管理局高新分局監察室一位姓申的負責人,拿出一份關于西安栗園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在電子廣場上修建停車場的審批備案手續說,電子廣場總共修建兩個停車場,其中東南角停車場審批車位150個,北廣場在建停車場審批車位120個,批準單位是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審批時間是2014年12月29日,有效期截止2015年12月29日。城管執法部門只負責停車場修建秩序,比如審批了120個車位,就不能修建121個,其他問題他們也沒有執法權限。至于市民反映的實際情況,他們也沒有辦法去干涉,因為對方確實獲得了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