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孩失聯37天后被找回,母女在派出所相擁而泣。今年10月19日,25歲女孩陳艷在西安市高新區科技六路附近與家人通電話后音訊全無。失聯整整37天后,也就是11月26日晚,民警在楓林綠洲小區的一個電井室將其找到。
今年10月19日,一名25歲女孩在高新區科技六路附近與家人通話后,突然音訊全無。此事經過媒體的報道后,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整整37天后,女孩和父母才得已相聚。這37天,她去了哪里?發生了什么事?
《陽光報》記者昨日在公安高新分局高新路派出所見到了女孩和她的父母。女孩說,“只是因為東西丟了,不敢給家里打電話。”而女孩的母親說:“娃是個書呆子,就知道念書,缺乏基本的社會求救意識。” 記者 鳳晨/文 梁萌/圖
失聯的原因是“因為東西丟了,不敢聯系家人”
女孩叫陳艷,今年25歲,家在河北樂亭縣農村。去年7月,她從陜西師范大學外國語學院畢業。今年10月19日和家里失去聯系,整整37天后,也就是11月26日晚,民警在楓林綠洲小區清查時,才發現了失聯37天的陳艷。當時,她躲在一棟樓頂的電井室里,顯得很害怕。和父母見到面以后,陳艷抱著母親嚎啕大哭。穩定情緒后,陳艷回憶起了自己失聯的過程。
今年7月至8月初,陳艷在天津富士康做行政工作,工作時接到一位西安女性朋友楊某的電話,讓其來西安取成績單。8月10日左右,楊某到火車站接到陳艷后,將其帶到雁塔區明德門的一間民房住了一天,可是第二天,陳艷起床時卻發現行李不見了,一同不見的還有她這位朋友楊某。聯系楊某無果的情況下,陳艷就在西北政法大學對面的村子里租了一間民房,找了一份發傳單的工作來維持生活。
問及為何不給父母報個平安,這么多天聯系不上時,陳艷這樣說道。“一開始是因為東西丟了,不敢給家里打電話,后來手機也丟了,不記得家里的電話號碼,所以才沒有聯系父母。”隔了半晌,她又說:“我就想掙完一個月的工資,然后自己回家。”
換了好幾次工作民警在樓頂的電井室將其找到
失聯的這37天里,陳艷的父母輾轉天津和西安兩地,卻始終未找到孩子。而失聯的陳艷,日子也過得異常心酸。她說,東西丟了以后,自己前前后后換過好幾次工作,干的最多的就是發傳單的活,但都不太適應。
9月20日左右,陳艷將政法大學對面租的民房退掉以后,又到甘家寨租了一間民房。11月23日,迫于經濟壓力,陳艷又把甘家寨的房子退掉,之后,她又在楓林綠洲小區附近的一棟樓頂上的一個電井室里住了三天。據陳艷講,因為她以前在那里發過傳單,中間休息時在房頂上看過書,在樓頂上的電井門口坐過,所以才想到來這里住。
從被民警發現到和父母相聚,陳艷的情緒顯得很低落。好幾次,她都抱著父母嚎啕大哭,每當這時,陳艷的母親就會說:“娃性格太內向,我脾氣也不好,總是說她,她就是個書呆子,只知道念書,缺乏社會經驗,也沒有向社會求助的經驗。”
問及以后的打算,陳艷的母親說,“先回家,她平安就好,以后再也不讓她出遠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