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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自古帝王都,地下遍地都是寶。”陜西西安一村民在家中院落樹下挖出了“寶貝”,不向有關部門匯報,卻想偷偷賣掉。近日,趙安盜掘古墓葬一案由陜西省西安市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以盜掘古墓葬罪判處趙安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西安市長安區馬王鎮大原村位于第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豐鎬遺址內,地下有大量西周時期古墓葬,平時禁止私人挖掘。
2012年,該村村民師某(在逃)對家中房屋進行翻蓋,并將院中一棵大樹砍掉,但一直未清理樹根。2014年7月的一天,師某叫來表親趙安共同 清理樹根。當挖掘到1.5米左右深時,發現土質出現松軟,兩人判斷應該是墓葬,遂繼續朝下開挖,后在4米深的墓坑內,用灰鏟盜掘出8件青銅文物。
事后,二人將文物藏在廚房里,并聯系買家,欲將所盜文物倒賣,但因趙安和師某的心理價位是一百五六十萬,而買家只愿出100萬元,雙方沒有談成。
2014年8月6日,在群眾的舉報下,公安機關將趙安抓獲,被盜的8件文物悉數追回。
經陜西省文物鑒定委員會鑒定,這8件青銅文物中,有4件為國家二級文物,4件為國家三級文物,被盜掘墓葬年代應為商末周初,出土的青銅器具有極高的歷史、科學和藝術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