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岐山一男子運輸四株紅豆杉 獲刑拘役兩個月
陜西傳媒網訊(陜西日報記者 秦峰 通訊員 牛玉芳)7月27日,因運輸四株紅豆杉,眉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林某以犯非法運輸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拘役兩個月,緩刑四個月。
2月14日,家住岐山縣的林某在留壩縣江口鎮某工地,將他人讓其捎帶的四株紅豆杉移植進塑料桶,裝入自已汽車后備箱中,駕車沿姜眉路往岐山安樂家中行駛,途徑太白縣鸚鴿鎮時被森林公安查獲。經鑒定,涉案四株紅豆杉植物均屬紅豆杉幼樹,系國家一級保護野生植物。
紅豆杉,是世界上公認的瀕臨滅絕的天然珍稀抗癌植物,是經過了第四紀冰川遺留下來的古老樹種,在地球上已有250萬年的歷史,我國已將其列為一級珍稀瀕危保護植物。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本案中,未經相關林業主管部門批準,林某非法運輸紅豆杉。故眉縣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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