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劫案獨行女性9起 男子被判刑11年
南鄭縣未成年人王×,2015年5月間,搶劫作案9起,價值一萬余元,近日,王×被以搶劫罪判刑十一年。
檢察機關查明,王×在2015年4月30日至5月26日,與閆×王×等多次預謀并實施搶劫。采用捂咀、持刀威脅等方法,以獨行女性為作案對象,搶得被害人現金、手機、手包等財物價值16000余元,所得贓款均由三人揮霍,追回其他財物均發還被害人。
檢察官提示:對未成年人這一特殊群體,國家、社會、學校、家長及每一位國人都要共擔責任,承擔起教育、監管、挽救、感化、預防、矯治、治理職責,否則這些不良少年一旦走上犯罪不僅要“貽害”他人為社會負累,成為國家負擔,還會加大司法成本、社會成本。同時,提醒獨自出行的女性一定要多多掌握一些安全防范知識,學會自保。比如法學專家王大偉教授講授的防搶防暴防盜安全知識技巧,智慧理性關愛自己,并幫助他人。
(編輯:wsx01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