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陜西廣播電視臺《第一新聞》)前幾天《第一新聞》曾經報道了西安的劉女士和父親在勞動南路和豐慶路十字過馬路時,不慎被一輛電動車撞到,父親傷勢嚴重。事發后肇事車主將二人送往附近醫院救治,在墊付了300元醫藥費后卻消失不見蹤影,劉女士隨即報警。目前,肇事司機已經投案自首。
今天(2月17日)上午,記者來到西安交警蓮湖大隊事故中隊,在民警提供的監控中可以清楚的看到,2月9號下午五點多,在勞動南路和豐慶路的十字,一輛電動車由南向北行駛,而劉女士和她的父親是由西向東過馬路,在走到十字的東北角的時候,被電動車撞到。隨后電動車車主和劉女士一起將劉師傅送往附近的醫院救治,可電動車車主卻在墊付了300元醫藥費后竟消失不見,劉女士隨即報警,隨后警方立案調查。
西安交警蓮湖大隊事故中隊民警賈垚:“2月12號肇事者的家屬和他的朋友看到咱電視上的新聞以后,主動聯系肇事者,肇事者跟家屬經過一些商量,經過他朋友和他老婆的勸說,最后決定于2016年2月15號的上午九點,到交警蓮湖大隊的事故科投案自首。”
目前,肇事司機李某因為涉嫌肇事逃逸被警方拘留。記者了解到,肇事司機李某之所以在墊付了300元后逃逸,是因為當時看到被撞的劉師傅病情較為嚴重,李某擔心自己無法承擔高昂的醫藥費,因此選擇逃逸。
西安交警蓮湖大隊事故中隊民警賈垚:“肇事司機李某歸案以后,根據我們前期掌握的線索和受害人家屬的現場辨認,確定了李某的身份,進一步落實了他交通事故的違法行為,根據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我們對他先期采取了行政處罰1800元,處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處罰。”
令人遺憾的是,被李某撞傷的今年58歲的劉師傅,因為較為嚴重的顱腦損傷,在2月12號不幸去世。
西安交警蓮湖大隊事故中隊民警賈垚:“提醒一下廣大市民朋友,如果發生損失后果較為嚴重的交通事故,千萬不要自己解決或者私了,應該第一時間與警方取得聯系,保護現場,救治傷者,如果發生交通事故逃逸,將承擔更為嚴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