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榆林訊(尹晨強記者劉美)5月14日是2016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及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開考日,在榆林市高新區一考點參加考試的女子王芳(化名)由于相貌和年齡與所持身份信息及準考證信息不符被監考老師發現,后榆林市公安局榆橫分局介入調查。經調查,王芳(化名)代替考生李霞(化名)考試事實屬實,本案是《刑法修正案(九)》出臺后,榆林市范圍內警方破獲的首例替考案件。
22歲的女子李霞是某衛生院的一名實習生,因為參加過兩次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均未能考過,便有了找人代考的想法。
據李霞供述,2015年年底,她再次在網上報名參加2016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2016年3月份,在和朋友王芳打電話聊天時,她說起5月份自己參加資格考試恐怕過不了,想找人幫忙考試,后又問王芳是否可以幫忙。在榆林市某醫院從事護士崗位的王芳隨口答應可以幫忙(替考)。
5月13日,李霞將自己的證件及考試用具交給了王芳。14日,已懷孕六個月的王芳進入考場參加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當日上午8點20分考生入場,王芳通過考場的金屬探測儀檢測后進入考場。9點整,考試正式開始,兩名監考老師開始發放試卷及答題卡,而后對場內的考生身份信息逐一進行比對、核查、復查。當對考生李霞的身份信息核查時,發現眼前的女子不僅相貌與李霞的身份證、準考證的照片不一樣,而且年齡要比身份證1994年的李霞明顯大很多,在核實信息后,眼前的女子承認自己是替李霞考試,監考老師隨即讓女子停止了答題并帶離考場。
考務辦工作人員隨即向轄區警方報警。榆橫公安分局沙河口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調查后發現王芳的確存在涉嫌代替李霞進行考試的犯罪行為,后民警依法將李霞傳喚到所。
李霞到案后主動交代了請朋友王芳為自己替考的犯罪事實。當民警對兩人宣讀《刑法修正案(九)》出臺后,代替考試入刑的相關法律條文時,兩女生后悔不已,她們沒想到自己的行為竟觸犯了刑法,“怪自己抱一絲僥幸心理,根本沒想到這件事會有如此嚴重的后果”。
目前,兩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取保候審。(編輯:SXS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