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 (陜西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 記者 史凱強)現在通過微信朋友圈等網絡社交工具的“微商”非常流行,但也成為不法分子的犯罪工具。漢中西鄉的“90后”女子吳某歡通過微信非法買賣彈藥案,被西鄉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宣告緩刑4年。

  吳某歡是一名微商,平時在網上銷售化妝品、香煙、打火機等日用品,2015年懷孕在身的她依然經營著微商店鋪,在與朋友李某微信聊天時發現其有購買彈藥的需求,她立即覺得這是個賺錢的好“商機”,雙方聊了幾次之后“生意”談妥,李某出資9500元后由吳某歡負責提供所需彈藥,收到貨款后她即轉身從另一個微信賣家處以8000元的價格入手“貨物”。

  正當她盤算著計劃從中牟利1500元時,被正在網絡巡查中的西鄉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民警發現,經對其家進行搜查,在其臥室衣柜內發現疑似氣槍部件7件套及氣槍子彈1978發,經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送檢疑似氣槍部件屬非法成套非制式氣槍散件,疑似氣槍子彈屬非制式氣槍鉛彈。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歡無視槍支管理法規,非法買賣氣槍鉛彈1978發,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買賣彈藥罪。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制造、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依法對其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