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陜西廣播電視臺《第一新聞》記者 王國師 馬騰)榆林一位交警大隊副大隊長和妻子向同事、朋友借貸近1000萬元用于投資,后來卻還不上本金和利息。前不久,夫妻二人被法院加入“老賴”名單進行曝光。目前,這名副大隊長已被免職。
據了解,從2012年到2014年,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大隊副大隊長李延林和妻子馬尚月共向榆林13名市民借貸近1000萬元,約定月利息為2分。但借貸后,至今沒有償還本金以及利息。13名債主中,吳某被欠的債最多。2016年2月,吳某將李延林夫婦起訴到法院,經榆陽區法院審理認為:原告吳某與被告李延林之間的借款事實清楚,債權債務關系明確,應當認定雙方存在有效的民間借貸關系,被告未能償還所借款項,屬于違約,依法應當承擔還款責任。判決由被告李延林、馬尚月共同償還原告吳某八筆借款本金共計490萬元,并支付利息379000元。隨后,李延林和馬尚月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今年3月20號,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曝光了“第九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李延林、馬尚月夫婦名列其中,執行標的為527.9萬元。榆林中院已向失信被執行人發出限制高消費令,限制出境,并對其有效出入境證照宣布作廢。記者從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了解到,由于涉及民事違法案件,不適合擔任領導職務,李延林已被免去榆林市交警支隊一大隊副大隊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