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陜西廣播電視臺《都市快報》)因前女友與他人確立戀愛關系后心生憤怒,安康漢陰籍男子項宗銀深夜持斧潛入位于渭南華陰市的前女友家里,相繼斧砍前女友及其親屬共4人,其中一人為3歲男童,致使4人當場死亡。

  這起備受坊間關注的華陰“滅門案”兇手項宗銀,日前在渭南被驗明正身執行死刑。

  因女友分手,深夜持斧上門報復殺人

  渭南中院在7月2日的發布的布告中稱:罪犯項宗銀,男,漢族,29歲,大專文化,個體工商戶,生于安康漢陰縣。

  2012年9月份,罪犯項宗銀與被害人楊某某(女,歿年25歲)通過網上聊天相互認識,并建立戀愛關系,后因楊家人的反對,楊某某與項宗銀斷絕了戀愛關系。

  2014年3月11日上午,項宗銀來到華陰市五方管區楊城村三組楊某某家欲與其見面,被拒之門外。項宗銀返回華陰市區后,購買了一把斧子,于當晚8時許打車來到楊城村,次日凌晨翻西墻進入楊家院中,墻潛在楊某某臥室窗外。

  當項宗銀聽到楊某某與他人親密通話后頓生憤怒,持斧將楊家后門撬開入室,楊某某之母趙某某(被害人,歿年59歲)聞聲上前阻止時,項宗銀持斧子向趙某某的頭、面部連砍數下,后對在場的楊某某的姐姐楊美某(被害人,歿年33歲)和楊某某面、頭部,連砍數下。

  聽到楊美某的兒子楊恒某(被害人,歿年3歲)在屋子里哭喊時,項宗銀又持斧對楊恒某連砍數下后逃離現場,被砍4人均當場死亡。

  項宗銀一審被判死刑上訴 終審駁回維持原判

  作案后,項宗銀扔掉斧子,擦拭完身上的血跡,連夜逃走,回到安康市紫陽縣煥古鎮的老屋。2014年3月15日,作案后的第四天,項宗銀在其老屋被公安機關抓獲。

  項宗銀在庭審辯稱,自己之所以殺人,主要是聽見楊某某與他人用曖昧語言通電話激怒了他,覺得楊某某欺騙了他的感情,就不顧一切地用斧子撬門,砍殺了楊某某和其親屬4人。

  辯護人認為,本案屬婚姻家庭矛盾引起,被害人楊某某對本案引發也有一定過失,項宗銀有投案自首情節。

  法庭審理認為,楊某某在與項宗銀的交往中未有過失行為,項宗銀是被守候在其老屋的公安機關抓獲的,不能確認就是想投案自首,也無證據證明項宗銀有投案自首行為。認為項宗銀犯罪手段極其殘忍,情節、后果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

  2014年8月27日,渭南中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項宗銀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項宗銀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楊某某的親屬)經濟損失共計5萬元。

  一審宣判后項宗銀不服,當庭提出上訴。后經陜西省高級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經最高法院復核,核準被告人項宗銀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7月2日,渭南中院遵照最高法院院長簽發的關于對故意殺人犯項宗銀執行死刑的命令,身背四條人命的29歲的項宗銀被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據了解,項宗銀是渭南中院執行庭在死刑執行車上被注射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