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趙蕾)昨日,西安市紀委通報,西安市紀委日前對西安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王安群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王安群在擔任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辦案過程中為他人提供幫助、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賄賂,其行為構成嚴重違紀,并涉嫌違法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審議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王安群開除黨籍處分;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市監察局審議并報請市政府批準,決定給予王安群行政開除處分。

  將其違紀所得、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