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延安商場電梯殺人案被告人一審被判死刑

  法制網延安1月27日電 記者 臺建林 通訊員 王靜 曹華璞 記者今天從陜西省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轟動社會的商場電梯殺人、提人頭擲于大廳一案一審有果,被告人孫杰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6月初,在延安盛大國際購物中心三樓經營窗簾生意的被告人孫杰之妻因與相鄰商戶被害人李某生意競爭而產生矛盾。李某與其姐姐被害人李某某到孫杰的窗簾店內與其妻發生爭吵并廝打。經轄區派出所立案調查,孫杰之妻致李某鼻骨骨折,經鑒定為輕傷,民警組織雙方多次調解賠償事宜未果。

  2015年1月21日上午,孫杰得知其妻因涉嫌犯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自認為處理不公,遂產生殺害李某之念。中午12時許,孫杰到店門口等待李某。

  當李某路過時,便拔出刀在李某頭部反復砍擊致其倒地。李某某上前阻止時,被孫杰持刀在頭面部砍擊,李某丈夫白某某聞訊從店內出來,被孫杰在頭部砍擊兩刀,白某某轉身逃離,被孫杰追至扶梯摔倒,孫杰又在其頭部、頸部砍擊數刀。隨后孫杰返回三樓對尚在掙扎的李某某頸部連砍數刀。又將李某頭顱砍下提在手中行至商場一樓,孫杰見到趕來的民警,遂將人頭擲于大廳即被當場抓獲。

  經鑒定,李某系被他人用銳器砍斷頸部致頭部與軀干分離而死亡;李某某系被他人用銳器多次砍擊頭面部致重度開放性顱腦損傷并失血性休克而死亡;白某某之損傷屬重傷二級。

  延安中院認為,被告人孫杰之妻與相鄰商戶李某因生意競爭引發矛盾并互毆。孫杰因其妻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而不滿,無視法律在公眾場所持刀反復砍擊被害人李某、李某某、白某某頭頸部,致二人當場死亡、一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根據相關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有關規定,作出死刑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