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何向陽記者謝斌實習生張晴悅)兒子開車帶著父親,不幸撞到了建筑垃圾堆上,造成父親死亡。這起特殊的交通肇事案,兒子因違規駕車釀車禍致其父死亡,被判處緩刑。

  2015年9月14日5時許,李某駕駛某號“東風”牌中型普通貨車,內載其父李某某在某村內道路由南向北行駛時,撞至村內未清理的建筑垃圾上,致其受傷,其父李某某當場死亡。經交警支隊曲江大隊認定:“李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超載駕駛機動車,且所持C1駕駛證與準駕車型不符,負此事故全部責任,李某某無責任。”經西安市公安交通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李某某系被鈍性外力作用致脊椎﹙頸段﹚損傷而死亡。”

  因李某與李某某系父子關系,2016年1月30日李某及李某某的其他親屬對被告人李某的行為表示諒解。近日,長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對被告人李某進行了定罪,并以其具有坦白情節、其家屬對被告人李某的行為進行了諒解,依據刑法的謙抑原則、罪行相適應原則及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判處被告人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又6個月,宣告緩刑2年。

  法官提醒,“車禍猛于虎”。據公安部門統計,我國平均每6分鐘就有一人死于車禍。駕駛人在駕車時不僅要保護自己的人身、財產安全,而且要遵規守法文明駕駛,珍視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只有這樣才能避免自己受罰,他人受損。希望每個人都當交通文明的使者,共同維護良好有序的交通安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