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陜西廣播電視臺《第一新聞》記者 楊晗) 《第一新聞》報道過西安高新警方摧毀的一個內部還分工明確的“沙霸”團伙,這伙人在西安高新區的五個小區對正在裝修的群眾多次進行強迫交易、敲詐勒索。今天(10月13日),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就開庭審理了這起涉黑的案件。

  被告席上的12名被告人都是這個團伙中的骨干成員,這個團伙的頭目就是這個東北籍男子張某。公訴機關指控稱,被告人張某、梁某趙某等12人長期盤踞在西安高新區。在2012年1月,團伙頭目張某注冊成立了公司,并且雇用梁某趙某等人,形成了人數眾多、分工明確、層級分明的組織。

  公訴人:“組織內部定期開會進行總結,制定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包括考勤制度、報銷制度等,同時,制定了相應的獎懲措施和管理辦法,以實現對組織成員的管理和控制。”

  記者了解到,這個組織在2012年到2015年期間,使用暴力、威脅等方式,強占小區地面停車場收取停車費,強占小區地下停車場經營洗車行,還先后在西安高新區的多個小區內和小區門口,收取擺攤人員的管理費和攤位費,強迫小區的裝修人員、業主購買他們公司的沙石,如果不購賣,就威脅相關人員。

  公訴人:“經審計,該組織共取得停車費、管理費、銷售建材收入、垃圾清運等收入20517513.29元,所獲取的非法利益,除組織日常開支外,部分用于購買交通工具,為組織成員統一購買服裝、配備對講機,發放工資、獎勵,其余歸張某個人所有。”

  公訴機關認為,以張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采用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有組織地進行敲詐勒索他人財物、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等,行為已經觸犯刑法,公訴機關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等多項罪名對多名被告人進行了指控。

  法庭經過法庭質證、法庭辯論等環節后,法庭休庭,本案將擇期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