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周一,也是本周限行的第一天,大部分被限行的車主都選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可是還是有車主抱有僥幸心理,甚至故意改變號牌。
今天上午8點45分左右,西安交警蓮湖大隊民警在鐘樓盤道西口查處限號車輛時,一輛尾號為6, 違反限行規定的白色寶馬轎車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西安交警蓮湖大隊西大街中隊民警 王育龍:“這兩個墊板中間有一個鑰匙孔,他用便攜鑰匙塞進鑰匙孔后,就可以很方便地把這個牌子拆卸下來。這樣是國家明令不允許安裝的,你這屬于可拆卸號牌架,像您這種情況,就屬于未按規定懸掛號牌。”
可拆卸號牌架不僅有號牌被盜的風險,也為私自拆卸號牌提供了便利,車主可能會借此來逃避道路交通違章處理,而一旦在未掛牌的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后續的追查過程也比較困難。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這輛車主被處以罰款200元,記12分的處罰。
民警:“麻煩把您駕照行駛證再出示一下。”
車主:“我不給你,你直接扣分,十二分么是吧。”
民警:“希望您配合。”
車主:“我不配合。”
任性上路,后果嚴重,但出乎意料的是,車主不僅不配合交警執法,還動起手來。
民警:“我們只是正常執行公務,讓我看看。”
車主:“弄啥呢么,你這是?媽的!”
車主:“把你的警號讓我記一下!”
民警:“干什么呢?不要動我,我可以給你看,不要動手,我給你拿!”
隨后,交警將情況反映給了轄區的北院門派出所。
北院門派出所 民警:“撥他記錄儀,你撥了是吧? ”
車主:“是,但他一說我就沒動啊。”
北院門派出所 民警:“拉口罩也拉了,撥記錄儀也撥了。”
車主:“對!但是我們不是那種沖突式的。”
北院門派出所 民警:“臟話說了沒? ”
車主:“沒,那可能就是咱們西安人的口頭禪吧。”
北院門派出所 民警:“您認為這個臟話是口頭禪? ”
車主:“對!絕對不是惡意的。”
目前,車主已經表示會依法接受處理,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