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規定,1月18日起,西安繞城高速以內區域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六部門同時監管

  昨日,西安市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煙管辦)負責人說,市煙管辦由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城管局、市供銷聯社等部門抽調的相關人員組成,具體承擔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管理的組織協調工作。市安監局負責審查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條件,發放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經營許可證,安排部署、督促落實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市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組織警力和群眾性治安保衛力量開展巡邏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等行為。市工商局負責煙花爆竹市場經營秩序的規范管理,依法查處室內無證照經營、非法經營煙花爆竹的經營行為,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工作。市質監局負責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的質量監督和檢驗,嚴防偽劣煙花爆竹產品進入市場。市城管局負責煙花爆竹攤點的清理整治,從嚴查處流動售賣等違規行為。市供銷社負責煙花爆竹企業的安全管理,重點抓好系統企業煙花爆竹安全存儲、批發直營等關鍵環節的安全管理。

  部分未售完煙花爆竹可退

  西安市煙管辦一位姓蔣的工作人員說,去年春節期間,商戶們沒有銷售完的煙花爆竹,節后都交由西安市日雜公司煙花爆竹專用倉庫統一保存。今年劃定“禁區”后,其中部分商戶不能在“禁區”內銷售煙花爆竹,對于這種由日雜公司統一保管的煙花爆竹,將按規定對其退貨。

  當記者問其如果有人舉辦紅白喜事從“禁區”外買來煙花爆竹在“禁區”內燃放,這種行為如何來杜絕時,這位工作人員說,“一旦發現或接到舉報,相關職能部門會予以制止,并追究相應責任。去年12月份,東郊一家商戶開業燃放鞭炮,被公安雁塔分局等駕坡派出所依法依規處罰了200元,并予以批評教育。總之,燃放煙花爆竹需要全體市民的積極配合,不能僅僅依靠相關職能部門。”目前,繞城高速以外允許燃放煙花爆竹,涉及的各區各單位將依法依規進行監管。閻良區、長安區、臨潼區、高陵區及市轄縣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由各區縣政府劃定燃放區域并公告。

  違反“禁令”最高罰10000元

  根據《西安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規定,違反條例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沒收全部煙花爆竹和非法所得,并處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違反條例燃放煙花爆竹的,對單位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并可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分別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公民個人予以警告,可并處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報記者趙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