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網訊(見習編輯曉冕)1月23日下午,西安市人民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向社會公布對西安部分戶籍準入條件做出重大調整。《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吸引人才放寬我市部分戶籍準入條件的意見》已由市政府正式印發和公布,將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為確保相關政策的順利落實與執行,西安市公安局已在政府新聞發布會當日即迅速展開政策執行的業務培訓。市政府發布會一結束,出席政府新聞發布會的市公安局副局長張衛即趕往公安經開分局、未央分局等單位,檢查相關業務培訓工作。

  據了解,本次戶籍準入條件的調整,主要面向高校學生和技術人才,涉及放開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學生集體戶口遷移限制、降低技能人才落戶條件、降低投資納稅落戶條件、降低買房入戶條件等多個方面。

  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戶政處戶籍管理科科長武肅表示,戶籍政策改革以后,高校學生集體戶“同城不同權”的限制將被取消,高校新生入戶以后只要在西安市有其他的合法固定住所,都可以按照市內遷移的程序,辦理市內遷移。

  而對于沒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畢業后可按照就業報到的相關規定,根據本人意愿遷往本市市區用人單位集體戶或負責其檔案托管的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集體戶。最值得注意的是,調整后凡中專以上學歷,以及留學回國人員,無論求學地點、畢業時間,也無論有沒有就業、買沒買房,只要年齡不超過35周歲,都可以直接申請在西安落戶。具有技師、技工等技術等級的技能人才,準入政策也放寬不少。

  購房落戶方面,調整后將取消“在西安市具有合法穩定職業”的條件限制。也就是說,只要2015年7月1日以后,在西安市區購買建筑面積90平方米及以上的商品房或二手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登記證,且在西安市繳納一年以上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就可以為購房者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辦理入戶登記。

  而為了鼓勵創業,個體工商戶1年內繳納的稅款累計在2萬元以上,或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繳納的稅款累計在3萬元以上,參加西安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實際繳費,在西安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可申請落戶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