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晁陽謝斌)“我太后悔了,老抱著一種僥幸心理,想私藏點爆竹在節前賣個高價,沒想到換來了5天的行政拘留,真是劃不來啊……”昨日,面對辦案民警,秉鈞(化名)流著淚說了幾句心里話。由于私自儲存煙花爆竹,這名西安男子被公安新城分局依法行政拘留5天。

  昨天,公安新城分局西一路派出所辦案民警管玉軍告訴記者,1月23日他和同事例行巡邏至南長巷時,接到知情群眾舉報:某某商店內藏有明文禁止的煙花爆竹。管玉軍迅速和同事前往舉報地查看,在一樓并沒有見到煙花爆竹,只有幾名男子警惕地看著他們。為防止打草驚蛇,約半個小時后,管玉軍讓同事化裝成客戶,經過再三說明,男子打開一個很隱蔽的房間,民警發現了部分煙花爆竹,現場查獲2000響和500響鞭炮各4盤,火柴炮73盒,整整5箱。在派出所,秉鈞說這些煙花爆竹是他去年沒有賣完的,一直私藏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