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秦驥)日前,西安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出臺《夜市燒烤油煙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對夜市燒烤攤點的規范設置、業態提升、清潔經營及集中整治非法夜市攤點占道經營行為提出明確規定和要求,并強調要根據人口密集程度和城市管理要求,加大夜市集中經營區建設力度。同時,堅決取締經核準臨時攤群點、燒烤經營區域以外非法占道的夜市燒烤攤點、飲食小攤點和出店經營行為。
《方案》要求燒烤集中經營區和臨時攤群點的選址設置,應綜合考慮交通、噪聲、油煙排放等因素,優先選擇待建工地、空置廠房、廣場空地等,做到“不影響交通、不占壓盲道、不影響城市觀瞻”,同時應避開黨政機關駐地和居民樓下,距中、小學校校門道路兩側100米范圍外,距主干道路口50米外,與垃圾收集點等污染源保持安全距離。
在建設和設置密度方面,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每1至2個街辦建設一處夜市集中經營區域;未央區、雁塔區、灞橋區、長安區每2至3個街辦建設一處夜市燒烤集中經營區域;郊區縣、開發區建設2至3處夜市燒烤集中經營區域?!斗桨浮芬笏袩緮傸c和食品臨時攤群點必須使用清潔燃料,嚴禁使用原煤、木炭等高污染燃料。燒烤集中經營區域內全部更換環保型燒烤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