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陜西廣播電視臺《第一新聞》記者 任超 李路)端午節本是大家外出游玩,探親訪友的好日子,可家住西安南郊的賈女士一家卻沉浸在悲痛之中,原因是上周五,還有一個月就滿四歲的女兒突然遭遇車禍不幸身亡。
今天(5月29日)上午記者來到事發地,西安西部大道和書香路十字往東約100米處。在現場記者看到,交叉口東北方向,自東往西方向大約有50米處,正在被圍擋施工,人行道和慢車道都不能正常通行。賈女士說,她每次騎車到這兒時都特別小心,但就是這么小心翼翼還是出了事。
賈女士:“頭在這,腿在這,我是在前面走的,他沖上來的,我就感覺他掛了一下我的(車)把手,然后我就倒地,后面我就不知道了,爬起來我就找我娃,我娃就在這躺著呢。”
讓賈女士想不通的是,事情發生后肇事司機原本可以幫忙施救,但對方始終沒有給予她和四歲的女兒任何幫助。
賈女士:“我跑到前頭,車頭就在白線那,我使勁拍他車門,沒有動靜,然后我又拍又喊的,你往后倒,你在我娃身上壓著呢,他倒了一下,我把娃抱起來,坐到這,把娃抱到懷里,我說你趕緊救我娃打電話,他站的很遠,在電線桿那,他沒有過來,始終沒有過來。”
民警趕到現場后,開車把孩子送往附近醫院救治,經過簡單處理,孩子又被轉院至西安市兒童醫院。剛進兒童醫院的手術室時,孩子就已經沒有了脈搏,凌晨兩點,不到4歲的小生命永遠地離開了她的家人。
事故發生后,交警部門已將肇事的罐車暫扣,肇事司機也已經被控制。
孩子父親王先生:“因為當時只是(顧著)救孩子,拍了一張肇事車輛的照片,事故現場又沒有攝像頭,所以說我們就自己做了一個公眾號,希望生活在西部大道這塊的朋友,路過的,目擊的,或者開車經過的車主的行車記錄儀拍到現場的,這些都可以給交警提供一些依據。”
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受害人家屬能提供相關證據會有助于警方對事故調查。即便提供不了,警方也會根據雙方詢問筆錄、現場實際情況,得出最終的判斷和責任認定。
陜西澤誠律師事務所律師邢征:“如果貨車司機是全責的話,那么根據刑法的規定,應當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刑法規定: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并致一人死亡的,是要承擔交通肇事罪的法律責任的,一般情況下三年有期徒刑。”
邢征律師指出,由于施工占用了非機動車道,導致事故發生在機動車道。所以這起事故還應考慮,施工方占用相關道路是否經過了相關部門的審批,是否有合法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