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李佳)5月25日,六名“學生”持長安區某高校學生證和學校相關證明來到郭杜派出所警務大廳申請辦理居住證。戶籍民警審核材料時發現證件真實性可疑。辦案民警持收繳的材料來到該學校進行核實調查,經學校保衛部門工作人員鑒定該材料上印章系偽造,且辦證人員不是該校學生。民警遂聯系學校工作人員逐一進行摸排,發現該校教師何某(男,長安人)有較大嫌疑,并于5月26日在學校將嫌疑人何某抓獲,并在其辦公室搜出偽造的學校公章兩枚。

  經查,何某為長安區某院校老師,2016年7月份,其偽造西安某駕校培訓中心公章,用來給自己的教練車審車使用;2017年4月偽造外地市一院校公章,給學生偽造“三支一扶”就業推薦表使用;2017年5月18日何某再次偽造所在學校公章和學生證、在校證明,以每辦理一張居住證收取100元為由,為社會人員提供虛假在校證明,用于違規辦理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