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謝斌)3年時間內,曾因盜竊罪兩次被法院判刑,但他并未悔改。近日,男子朱某某因先后7次在自己居住的小區和辦公場所內實施盜竊,被雁塔檢察院批捕。
今年2月12日,家住雁塔區翠華南路某家屬院的錢某某發現家中被盜,自己臥室里的一個充電器不見了,在客廳茶幾上放的四包牛肉干也不翼而飛。然而,這已經是他家第二次被盜了,距離第一次被盜并沒有幾天。錢某某稱,第一次發現家中被盜時,因為陽臺的門窗都是鎖上的,小偷只是從窗戶爬進來,沒有進到房間內。所以慶幸,屋內并沒有丟失物品。
在這個小區,類似的事情并沒有少發生,其他幾家住戶也接連發生了盜竊案,損失的財物有筆記本電腦、銀行卡、手表,紀念幣及小飾品等等。
在短短的3個月時間里,小區內5戶業主家,發生了7次盜竊案,被盜業主也向公安雁塔分局報了警。隨后,男子朱某某被警方抓獲。朱某某供述,其今年25歲,安康市鎮巴縣人,因為沒有生活來源,一共實施了7次盜竊行為,準備偷些東西變賣。一般都是翻窗戶和爬水管進入房間,或是沒有關窗戶的房間進行盜竊。
檢察官介紹,朱某某2014年和2015年都被判處了有期徒刑,因為盜竊,根據《刑法》規定,朱某某屬于累犯,應當從重處罰。目前,朱某某因涉嫌盜竊被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