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西安市新城區交通局火車站運政稽查大隊在雪天通過車巡和暗查的方式,對轄區出租汽車的服務質量進行大排查。

  1月5日9:20,稽查人員暗訪巡查到解放路西七路時,發現一輛出租車在載客的情況下繼續攬客,空車燈也沒有按下。執法人員亮明身份,乘客黃女士證實她乘坐該車前往鳳城五路,司機不打表要價50元,在現場勘驗中執法人員還發現,司機故意用雪將前后牌照覆蓋,有逃避監管的嫌疑。

  執法人員一邊向駕駛員送達了《違法行為通知書》,一邊責令他打表并將旅客安全送到目的地。根據《西安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不使用計價器的,尤其是在惡劣天氣情況下,司機將面臨最高1000元的行政處罰,并扣除相應的分值。

  1月6日,火車站運政稽查大隊稽查人員在隴海酒店附近發現,一輛出租車的號牌被用雪惡意遮擋,隨即對該車進行了檢查。經查乘客是兩名女生,她們證實從龍首村乘車前往火車站,司機要價30元。由于該車司機涉嫌故意遮擋號牌,且不按規定標準收費,將面臨上限1000元的處罰,并按照行業規定扣除相應的分值。

  首席記者姬娜實習生郝思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