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部網訊(記者 鄢山宇)今天(1月16日)下午,經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批準,指揮部辦公室決定將西安市重污染天氣預警等級由橙色預警升級為紅色預警,從1月17日0時起執行Ⅰ級應急響應。并要求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級相關部門,組織落實健康防護、建議性減排、強制性減排等三大類20項具體措施。在強制性減排措施中要求,做好限行區域內機動車單雙號限行工作。
通知全文:
為應對本輪強霧霾過程,西安市自1月14日0時起,已由黃色預警升級為橙色預警,落實更為嚴格的停工、停產、限產等污染減排措施。但從空氣質量檢測情況看,整體污染仍處于重度至嚴重污染水平。經省市環保、氣象領域專家綜合分析研判后認為:受西北氣流影響,1月16日-17日西安市擴散條件雖有所好轉,但17日后西安市將再次處于靜穩天氣狀況,預測18日起西安市重污染過程仍將持續,部分時段或區域將有出現嚴重污染的可能,并將持續至20日以后。
為保護公眾健康,降低大氣污染強度,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17年修訂稿)》規定,經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批準,指揮部辦公室決定將西安重污染天氣預警等級由橙色預警升級為紅色預警,從1月17日0時起執行I級應急響應。由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級相關部門,組織落實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護措施
(一)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一般人群盡量避免戶外活動。
(二)幼兒園、小學、初中及同等學歷學校采取停課措施(高中及同等學歷學校停止所有戶外課程和活動)。
(三)室外執勤、作業等人員應采取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
(四)環保、衛生、教育等部門和各區(縣)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分別按行業和屬地管理要求,加強對重污染天氣應急、健康防護等方面科普知識的宣傳。
(五)公安部門停止審批戶外大型活動,通知并督導已經得到審批的單位在重污染天氣期間停止舉辦戶外大型活動。
(六)衛生部門督導醫療衛生機構進一步擴大全市接診范圍,合理調整全市醫療救治力量,向社會公布第二梯隊醫院名單,滿足市民在重污染天氣期間的就醫需求。
二、建議性減排措施
(一) 公眾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時間。
(二) 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在確保達標排放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大氣污染治理設施的使用效率。
(三) 氣象部門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形勢,適時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緩解空氣污染。
(四) 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料及產品的生產和使用。
(五) 企事業單位可根據空氣污染情況采取錯峰上下班、調休和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方式。
(六) 交通、地鐵、城投等單位進一步增加公共交通運力保障,滿足市民出行需求。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
(一)公安部門做好全市范圍內低速汽車,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混凝土運輸等車輛的禁行工作;燃料種類為柴油的重型貨車禁止上路行駛;實施過境重型載貨車繞行疏導措施;做好限行區域內機動車單雙號限行工作。
(二)建設、城管、市政、交通、水務、地鐵、城改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督導全市除搶修搶險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設施工單位停止室外作業(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響)。
(三)城管部門強化道路保潔措施,采取“濕法作業+吸塵式清掃“模式,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清掃保潔工作;在適當情況下增加沖洗易產生揚塵路段的頻次。
(四)交通部門對連接市政道路的公路路段(國道、省道等)每天至少濕掃3次,其他路段每天至少濕掃1次。
(五)各行業監管部門加大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實施揚塵控制措施力度,揚塵物料堆場100%覆蓋,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灑水頻次每日不少于3次。
(六)建設、市政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督導大型商業建筑、市政工程停止產生揮發性有機物的噴涂作業。
(七)建設部門督導全市兩類企業(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停止生產(地鐵所需混凝土攪拌及運輸正常進行)。
(八)對納入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期間停產限產名單的企業和單位(《城市基本情況調查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方案編排大綱》涉及的工業點源、燃煤鍋爐、產業集群、散煤、移動源、揚塵源、生活VOCs排放等),實施污染物減排措施。
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018年1月16日

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關于重污染天氣
Ⅰ級應急響應期間機動車禁限行管理的通告
2018年1月16日16時,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了我市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信息,將于1月17日0時起啟動我市重污染天氣Ⅰ級應急響應。根據《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17年修訂稿)》(市政辦發〔2017〕110號)有關規定,現決定于2018年1月17日0時起,對機動車實施禁限行管理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行時間:重污染天氣I級應急響應期間每日(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除外)7:00-20:00。若公休日因法定節假日調休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二、限行區域:我市行政區域內,以西安繞城高速以內區域為中心,向南擴展至南橫線、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連線(不含)以北,西漢高速以東、西柞高速以西圍合區域;向北擴展至西咸北環線(不含)以南、包茂高速以東、西禹高速以西圍合區域。途徑本市高速公路過境通行但不駛出高速公路的機動車,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許通行。
西咸新區,臨潼、閻良、鄠邑、周至、藍田等區縣按照已劃定的機動車限行區域執行。
三、限行規定:將車牌尾號劃分為1、3、5、7、9和2、4、6、8、0兩個組合,按照限行當日公歷日期的個位數字所對應的機動車尾號數字組合進行限行(如:日期為11日限行1、3、5、7、9;12日限行2、4、6、8、0;以此類推),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四、外埠機動車進入上述限行區域的,按本通告規定執行。
五、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公共汽車、新能源汽車[純電動機動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出租汽車及快捷貨運出租汽車;
(二)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車,持有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旅游客車和營運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校車、郵政及快遞運送專用車、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三)肢體殘疾人駕駛的殘疾人專用車輛;
(四)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軍警車,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輛、防汛車輛、應急車輛、清障專用車輛和事故勘察車輛,園林、環衛、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使”、“領”字號牌車輛及經批準臨時入境的車輛;
(五)“綠色通道”車輛(即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包括新鮮蔬菜水果,鮮活水產品,活體畜禽,新鮮的肉、蛋、奶),經市糧油行政管理部門核準、具有統一標識的糧油食品配送車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六、禁止低速汽車、建筑垃圾、渣土、砂石運輸、混凝土罐車等車輛在全市范圍內通行;燃料種類為柴油的重型貨車禁止上路行駛;過境重型載貨汽車需繞行西行北環線通行。
七、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予以糾正和查處。
八、重污染天氣Ⅰ級應急響應期間機動車禁限行措施的解除、降級事宜,另行通告,相關信息請查詢西安市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xa.gov.cn)、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網(網址:http://www.xianjj.com)。
特此通告。
咨詢電話:88627099
西安Ⅰ級應急響應期間中小學幼兒園停課的通告
2018年1月16日16時,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了我市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信息,將于1月17日0時起啟動我市重污染天氣Ⅰ級應急響應。根據《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17年修訂稿)》(市政辦發〔2017〕110號)和《西安市教育局應對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市教發[2017]155號)有關規定,現就我市重污染天氣Ⅰ級應急響應期間幼兒園、小學、初中及同等學歷的特殊教育學校停課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停課時間
2018年1月17日起。
二、停課范圍
本市轄區內所有幼兒園、小學、初中及同等學歷的特殊教育學校。
三、停課具體響應措施
(一)市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要及時向各區縣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發布停課通知。各區縣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在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備后,按照各自停課方案組織轄區內幼兒園、小學、初中及同等學歷的特殊教育學校實施停課。
(二)停課期間,各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及幼兒園、小學、初中及同等學歷的特殊教育學校要保持應急信息渠道暢通,密切關注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指令,做好停課期間的相關工作和復課準備。
(三)西安教育電視臺要及時公布相關公告和響應措施,做好西安市大學區優質教育資源共享平臺相關工作。廣大中小學生以學校制定的自學計劃為主,也可通過西安廣電網絡搜索西安教育電視臺(33頻道)或登陸西安市大學區優質教育資源共享平臺(網址www.xaeduyun.cn),進行自主學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