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謝斌)劉強(化名)在與女友龔麗麗(化名)訂立婚約時給付女方6.8萬元彩禮,幾個月后,男方悔婚,因為彩禮的返還兩個家庭鬧得不可開交。近日,西安市鄠邑區法院妥善調解了這起婚約財產糾紛案件。

  2017年春節期間,龔麗麗與劉強經人介紹相識,相互產生好感并確定了戀愛關系。兩人相處了幾個月之后就商定見雙方父母并準備訂婚。2017年8月,通過與媒人協商,劉強一次性給付龔麗麗家8萬元彩禮,龔麗麗父母依照當地習俗當天向男方退還1.2萬元彩禮。一場美滿的姻緣本應從此開花結果,不料意外總是不可預知。

  2017年10月,劉強開始去外地上班,兩人經常不在一起,慢慢因交流不暢產生了矛盾。幾番斟酌之后,劉強決定退婚,徹底結束這段感情,但因與龔麗麗就彩禮返還事宜一直協商不到一起,2017年12月底,劉強一紙訴狀將龔麗麗起訴到法院,請求判令龔麗麗返還6.8萬元彩禮。

  西安市鄠邑區法院受理該案后,辦案法官及時和雙方當事人進行了溝通,龔麗麗承認劉強給付6.8萬元彩禮的事實,但因劉強單方退婚有損自己名譽,不愿返還彩禮。鑒于此種情況,辦案法官在審理過程中既嚴格依據法律關于彩禮的規定,又充分考慮當地民風民俗,爭取用調解的方式審結該案。

  經審理查明,該案中雙方當事人沒有領取結婚證,亦沒有同居生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龔麗麗應當向劉強返還彩禮。辦案法官結合情理法,多次給雙方當事人做工作,最終在法官、雙方親屬及中間人的多方努力下,龔麗麗和劉強達成一致意見,由龔麗麗向劉強一次性返還彩禮5.8萬元,并于當日履行完畢,劉強當庭向法院申請撤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