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謝斌)原西安市戶縣政協副主席、公安局局長閻長青涉嫌受賄一案,經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后,于2018年3月28日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4年5月,為加強對渭河戶縣段非法采砂行為的打擊力度,經戶縣縣委、縣政府研究,成立“打擊渭河戶縣段非法采砂工作領導小組”(簡稱領導小組),時任戶縣公安局局長的閻長青任副組長,戶縣公安局受領導小組委托負責處置查扣的非法砂石。在閻長青的幫助下,戶縣某假日酒店負責人程某某取得砂石的處置權。砂石處理結束后,程某某為感謝閻長青在砂石處理上的幫助,同時也為得到閻長青的關照,于2015年至2016年期間,先后4次送給閻長青共計人民幣17萬元。閻長青將此款用于個人購買收藏品及個人日常花銷。涉案贓款17萬元已全部退繳。
(三秦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