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陜西廣播電視臺《第一新聞》記者 姜悅 晉秦)在“6.26國際禁毒日”到來之際,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對三起涉毒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其中一起案件查獲的毒品就高達二十公斤,屬于西安市的一起特大販賣運輸毒品案,團伙中的五人也因為多項罪名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2016年3月份到10月份間,被告人李某多次從被告人吳某處以每克33到35元不等的價格購買冰毒,并運輸至西安。除了自己吸食外,李某還將毒品以每克110到130元不等的價格販賣給被告人吳曉某、惠某等人。吳曉某除自己吸食外,還將所購毒品以每克150到170元不等的價格,在陜西省武功縣、楊凌區、周至縣一帶多次販賣給吸毒人員。而被告人楊某明知李某販賣毒品而為其提供收取毒資的銀行卡,籌措毒資,并幫助李某為他人運送毒品。2016年10月4日,李某以五十多萬元的價格去廣東從吳某處再次購買冰毒二十公斤,就在其駕車返回西安周至縣時,被公安人員當場抓獲。

  審判長:“當場從李軍良駕駛的陜AB87Y1白色轎車后備箱中查獲白色晶體狀物16包,凈重15896.65克,當日18時許,公安人員又在該轎車后備箱內備胎處查獲白色晶體狀物4包,凈重3972.67克,經鑒定,從上述20包白色晶體狀物中均檢出甲基苯丙胺,含量為69.7%?!?/p>

  本案中,被告人吳某、李某販賣、運輸毒品數量巨大,僅查獲的毒品數量就達20公斤,吳某還系毒品再犯、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

  審判長:“一、被告人吳榮軍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二、被告人李軍良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p>

  而其他3名被告人吳曉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楊某和惠某犯販賣毒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和九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五萬元和一萬元。除了這起特大販賣運輸毒品案之外,法庭還認定其他兩起涉毒案的被告人衛某和李某犯運輸毒品罪,分別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五萬元,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刑罰。